第一部分-杂 记
的,对于它的任何过失他们不负责任;但是,早晚总要由他们来进行一次宪法上的改革,这一点就同法国已经发生过的那样肯定无疑。法国每年收入将近两千四百万镑,富饶国土比英国大四倍多,纳税居民有二千四百万,全国金银流通量达九千万镑以上,而国债比英国现有债务少,如果它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尚且有必要着手解决它本身的事务,它也就可以解决为两国提供基金的问题了。
姑不论所谓的英国宪法已存在多久,也不去争论它还将存在多久;问题在于:公债制度能维特多久?公债制度不过是现代发明的,还没有一个人的寿命长;可是,在这短短一段时间里,公债的发行量已那么大,以致包括各项杂费在内,需要征收至少相等于这个国家全部地租的税额来支付年度费用。尽人皆知,一个政府本不能总是靠过去七十年一直遵循的一成不变的制度维持下去;根据同样的理由,这个政府今后也不能维持下去。
公债并不是货币,严格地说,也不是信用。实际上,它在纸面上规定一个仿佛借来的数额,通过征税付给利息来维持假想的资本,并把年金送往市场出售以换取已流通的纸币。如果真有什么信用,那也在于人民情愿付税,而不在于政府征税。一旦人民不情愿付税,所谓政府信用也随之完蛋。前政府统治下的法国的例子表明,如果全体人民坚决站在那个立场上,要用武力强迫他们纳税是不可能的。
柏克先生在评论法国的财政时宣称,法国的金银数量约为八千八百万镑。我认为,他是除以汇兑差额,而不是按二十四利弗折合一镑的标准折算。
因为柏克先生的报告是根据内克先生的报告而来的,内克先生报告的数目是二十二亿利弗,此数折合英镑九千一百五十万以上。
法国的内克先生和英国贸易和种植局——局长是霍克斯伯利爵士——的乔治·查尔麦斯先生根据本国造币厂的统计,差不多在同时(1786年)发表了各自国家货币储存的数字。查尔麦斯先生根据伦敦塔英国造币厂的统计宣称,包括苏格兰和爱尔兰在内,英国货币为二千万镑①。
内克先生①说,用回收的旧币重新铸造的法国货币总额为二十五亿利弗(一亿零四百万镑以上);除去损耗以及在西印度群岛和别处的流通额,国内的流通量为九千一百五十万镑;即使照柏克先生的说法,也比英国全国的数量多六千八百万镑。
法国货币的数量不会低于此数,这可以从法国的税收情况一眼看出,而无需查证法国造币厂的记录。在革命前,法国每年税收将近二千四百万镑;而且由于当时法国尚未发行纸币,全部税收都是金银;如果全国货币总额比内克先生宣布的少,就不可能征收到这样一大笔税款。在英国发行纸币以前,国家每年税收约占全国金银总数的四分之一,查考一下英王威廉以前的税收和当时这个国家所宣布的货币数量就可以知道这一点,当时的货币额同现在差不多。
对一个国家来说,自己骗自己,或者容许自己受骗,都不会真正有好处;但是一些人的偏见和另一些人的欺骗却总是把法国说成一个只有少量金银的国家,而事实上法国的金额数量不但比英国多四倍,而且在数字比例上也大得多。为了说明英国的这种短缺,应当提到英国的基金制度。它以各种方式增发纸币并以纸币取代硬币;而纸币增发得越多,硬币输出的机会也越多,甚至可能以印行小额纸币的办法把纸币增加到完全取代硬币。
我知道,对英国读者而言,这不是一个愉快的话题;但我要提到的事情本身极其重要,对公共性质的货币交换有兴趣的人必须加以注意。内克先生在他的一篇关于财政管理的论文中阐述了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在英国从未受过注意,但它却据以估计欧洲各国为了和其他国家保持一定比例所应当存有的金银额的唯一基础。
里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