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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最后一卷是用十四天的时间写就的。里尔登觉得他能写成这一卷简直是一项壮举,因为除了写作劳累之外,他还要克服许多困难。他刚开始写作就患上了剧烈的腰痛病。有两三天的时间,即使是勉强坐在桌前对他都是一种折磨,走起路来也像一个跛脚人。接踵而来的是头痛、咽喉痛、浑身无力。两周内他还得考虑去弄一小笔钱;他把表当了(可以想见这表也值不了几个钱),又卖了几本书。尽管如此,小说最终还是完成了。写完“终结”两字,他就闭眼仰面躺下,有一刻钟的时间,他只是躺在那里,任时间静静地流逝。

    他还得给书起个名,可是脑子就是不听使唤;经过一番苦思冥想,他还是用女主人公玛格丽特·霍姆的名字作了书名。这书名挺贴切。写完了最后一个字,他早巳把书中所有的场景、人物、对话抛到九霄之外去了。他再也记不起,也不再关心他们了。

    乔治·吉辛《新格拉布街》(一八九一)

    小说的书名是书的组成部分—事实上它是我们接触的第一部分—因此很能吸引和调整读者的注意力。英国最早的小说书名用的都是书中主要人物的名字,如《摩尔·福兰德斯》、《汤姆·琼斯》、《克莱丽莎》。有时小说也模仿、甚至伪装成传记和自传。后来小说家们意识到书名可以暗示主题(),还可以暗示一个引人人胜的侦探故事(《白衣女人》)或预示某种背景或基调()。从十九世纪某个时间起,小说家们突然转向使用能引起共鸣的文学引语作为他们小说的书名(《远离尘嚣》),整个二十世纪他们都在这样做。 (《天使惧于涉足之地》,《一把尘土》,《丧钟为谁而鸣》),尽管现在可能有点过时。现代派的大师们则喜欢用有象征意义的或者隐喻的书名——《黑暗的中心》、、《彩虹》—而近代的小说家们却常常喜欢用怪诞的、令人困惑的、不落俗套的书名像、《用十章半写就的世界史》和《写给轻生女子的忠告》。

    对小说家来说,拟定书名或许是他创作过程的一个重要部分,这样他会更关注小说应该写什么。举例说,查尔斯·狄更斯一八五四年早期为他打算创作的系列小说列举了十四个可取的书名:《精打细算》、《论证》、《老顽固》、《葛擂硬先生的证据》、《磨刀石》、《艰难时世》、《二加二等于四》、《冷酷的朋友》、《锈与尘》、《简单算术》、《计算问题》、《只是数字问题》、《葛擂硬的哲学》。大多数的书名都表明狄更斯在这个阶段已经开始关注功利主义的主题。这具体体现在葛擂硬先生身上。他最终选择《艰难时世》作为书名,是与他整部小说更关注的社会问题相一致的。

    埃德温·里尔登对他的小说书名采取非常冷漠的态度,这预示着他对自己的职业失去了信心。他先是出版了几本文学价值还算可以,但发行量不大的小说,然后就草草地结了婚。为维持生计,他被迫以一种严重损害作品质量的创作速度粗制滥造出连他自己都鄙视的公式般的三卷本长篇小说。在这本书里,吉辛描写的是他自己的艰难处境,表达了他心灰意冷的心境,他对书名进行了认真的思索。正如他对一名外国记者所解释的那样,“格拉布街实际上是约一百五十年前伦敦的一条街,在蒲柏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条街已经变成为穷文人的同义词……它不仅仅是穷人,而且还是卑微作家的集居地。”到了吉辛生活的年代,文学市场已经大大拓展,变得更具竞争性、更注重公众的反应。里尔登写的是一个令人难忘的作家。他没有多大的天赋,也不够愤世嫉俗,从而使他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得以生存。他的朋友比芬也是如此。他年轻,好幻想。出于热情和好幻想,他打算写一本打破常规的小说,真实地记录普通人的生活。他当众宣布了他的小说书名。“我打算写一本书,书名就叫‘开杂货店的贝利先生”’。这书名给《新格拉布街》增加了一则笑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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