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天丁酉科场案
百多人,以致“朝署半空,囹圄几满”。
顺治十五年(1658)正月十五元宵节之时,顺治皇帝召集中试举人(除去已经因通关节被定罪者)在太和门复试,题目由皇帝亲定,每名考生身后均有一名满兵监视,考生难免惴惴不安。顺治皇帝为了安定人心,特意下谕说:“尽心构艺,不必畏惧。”并派专人为考生供给茶烟,照料甚周。两日后放榜,取中米汉雯等一百八十二名,均准许参加当年会试。只有丁霍某某等八人因文理不通,被革去举人。
四月,“三法司”会审顺天闱案终结,刑部议奏:“王树德、陆庆曾、潘隐如、唐彦曦、沈始然、孙旸、张天植、张恂俱应立斩,妻子父母兄弟流徙尚阳堡;孙伯龄、郁之章、李贵、陈经在、丘衡、赵瑞南、唐元迪、潘时升、盛树鸿、徐文龙、查学诗俱应立斩,家产籍没;张曼、孙兰茁、郁乔、李苏霖、张绣虎俱应立绞;余赞周应绞监候,秋后处决。”跟以往只是罢官、革去功名比起来,处分得很重,案内人犯一律被判了死刑,所不同的只是“立斩”、“立绞”、“绞监候”三种死法各有分别而已。
四月二十二日,已经被判处死刑的四十名案犯突然被提出大狱。按照惯例,朝廷若有斩决,镇抚司开南角门,刑部备绑索、口衔(用以禁止犯人喊叫出声),点刽子手,工部肃街道。案犯听说镇抚司已经打开了南角门,又听说刑部已经准备了四十副绳索、四十枚口衔、四十名刽子手,无不魂飞天外。哪知道出了南角门后,案犯未被五花大绑,被押解去的地方也并非宣武门外菜市口的刑场,而是太和门。原来顺治皇帝认为人命关天,担心其中或有冤情,决定再亲自审讯一遍罪犯。皇帝亲审非同小可,刑部、大理寺各方人马无不到场,一干刑具也应有尽有,摆在一旁,案犯中吓得便溺齐出者大有人在。
在刑具的威逼下,王树德等人均供认作弊事实。只有张天植一人不肯屈服,自陈说:“孤踪殊遇,臣男已蒙荫,富贵自有,不必中试。况又能文,可以面试。”(《清稗类钞》)
张天植,字次先,号蘧林,浙江秀水(今浙江嘉兴)人,顺治六年(1649)进士第三名(探花)。据说他曾馈送南方权臣陈名夏白银五百两,得以荐官为翰林院编修,由此被卷入了南北党争。但他依附弹劾陈名夏的宁完我,得以免祸,官至礼部右侍郎。他后来是如何卷入丁酉顺天科场案,名字竟然出现在李振邺的关节名单上,具体情由不得而知。说起来确实很不合道理,他本已经是富贵等身的探花,为何还要再参加乡试?但白纸黑字,有李振邺亲笔书写的纸条为凭,他无论如何辩解都脱不了干系。也有传闻说,张天植的倒霉与南北党争有关。种种迷雾,种种流言,一切都表明,丁酉顺天科场案已经超乎了一般的科场案。
顺治皇帝对张天植的态度很是恼火,下令用刑。校尉虾(侍卫,满语称“虾”)立即上前夹住张天植的一只脚。但张天植仍然不肯承认,说:“恩赐死,无曲辞。若欲屈招通关节,则必不承受。”顺治皇帝听了这句话后,“上回面向内久之”,显然内心大起波澜,但其真实想法到底如何,却是秘不可知。有传闻说顺治皇帝钟爱的董鄂妃在这时候派人劝慰了天子。从时间上推断,董鄂妃此时因操劳过度和丧子之痛,已经病倒在床,按理已经完全没有心情来关注宫外之事。不论真实情况如何,许久后,顺治皇帝终于派侍卫传话给张天植说:“朝廷待汝特厚,汝前被论出,朝廷特召内升,何负于汝?平日做官,亦不甚贪猥,奈何自罹于辜?今俱从轻,各拿送法司。”虽然驳斥了张天植的话,但已经清楚下令要对所有案犯从宽处理,免除死刑,各自在长安街责打四十板后,流徙尚阳堡。
一干犯人死里逃生,转瞬又被押到刑部在长安街临时设下的公案,要当众杖打。轮到五十多岁的老名士陆庆曾时,监视的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