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愿修改。
文字是我的镜子,我的世界是由字与图所建构,这也是我不擅与人用口语准确谈话的原因,我说的总不是我所想的,老口是心非,所以干脆用写的。但话说回来,我可以用文字与别人完美的沟通吗?似乎也不行,因我的文字只能代表那一秒钟浮游的想法,文字永远无法全述自己,包括潜意识的部份。所以连我自己在内,无人可以透过文字认识我的全部,但无庸置疑地,文字是我自己建构存在的最重要机制。
只是,当文字全数出版之后,我眼前的这面镜子开始复制出成千上万的影像,不知道是镜相还是幻觉,所有的人可以透过手中的镜子折射出部份的我,甚至开始有人复制了神似的语汇,与思考。文字当然有权被复制,思考也可以完全合法地被繁衍,犹如自己25岁的文字有着村上春树的影子,26岁的文案可以看到卡尔维诺小说的痕迹,但是当我发现自己熟悉的语言模式开始长出新的感官、新的神经,有了新的名字,开始以我不知道的方向在延伸时,我频繁地在房地产的文字、电影或艺术活动的文宣上,看到近似的文字用法,连说话的语气都很像……和自己曾经亲密的对白,被复制在自己不熟悉的媒介上,我已经弄不清那些到底是不是出自我的笔下,究竟是我失忆了,还是相似的人愈来愈多,我的知己、我的手足、我的双胞胎、我同母异父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陆续现身,血亲族谱之大让我不再孤单一人;满街的维罗妮卡,让我寻觅30多年的自己找到存在的证据。惊悚的是,当看到有人写得更像自己时,就像在电影屏幕中看到自己不曾演出的映射,或是从陌生人手中收到自己的名片那样令我不安。究竟谁是我?谁写出我?谁比我还了解我?谁在主宰我而且预言我?谁在同步活出我?复制我并且狎玩我?异化我?改造我?在我不存在的时空虚设我?当别人写得更像我,而我开始写得不像自己的时候,我该归属于谁的风格?我要更换语汇吗?如果换了,那还会是我吗?哪一个才是真实的我?我难道是一个被虚设的身份,活在近似网络复制的生态中?当电脑关机,我就随电源消失?该怎么办?我正在失语。
对我而言,这么重要、是我用来独处的声音,已经因为大量的回声而倾听不到自己。有人说,一个人一生只能写一部小说,接下来的只是也只能不断地复制自己而已。
创作经由一连串的繁衍,固定的路径形成风格,经过再版,变成流行。然而风格一旦变成流行,独特性就会因大量的消费而消失,它们怎么可能共存?换个角度想,如果风格不能流行,那风格该由谁来确立?山本耀司说风格是一种格式、一面镜子、一种监狱,足以反映自己,模仿自己,耽溺自己。当风格建立,自恋体系也同时完成──然而,何时要挣脱牢狱?需要从自己的保护网中解脱吗?监狱之囚也是一室之主,自囚与自由租界区只是一念之差而已。
所以山本耀司很笃定的说,他不怕自己被抄袭,就像三宅一生,或许有人偷得了他的观念,却没有三宅那样精确的技术,得以完美地呈现三宅的风格,达到他的境界。就像文案,即使复制得了思维,用了相同的词汇,可是却无法有相同的叙事方法、相同的脑中影像与陈述逻辑,如同声音是可以被模仿的,但唇形不行。
为何自己变得如此戒慎恐惧?当时决定出版自己的广告文案作品,不就是想借着发表,让更多人能静下心来看这些苦思良久,却稍纵即逝的广告文案?我需要的是更专心的读者,而不是心不在焉的消费者,出版不就是为了让文案存活的时间得以不受广告昂贵档期的影响而恒久不灭?如果没有市场,就连书也不能存活,需要更多读者这件事情,变成广告字恋后的副作用,是当初始料未及的。
文案与文学,自出书以来争论已久。我的广告文案书,是我不想弄清楚的文案与文学新中间路线,其实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