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三位西方记者的谈话
○——一九八八),祖籍黎巴嫩,生于美国。一九三三年来到中国上海从事医疗工作,一九三六年到达陕北革命根据地,一九三七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四六年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团医疗顾问。李敦白,一九二一年生,美国进步人士。一九四五年来中国。一九四六年七月和十月,先后在张家口、延安新华广播电台从事英语广播稿的编辑和播音工作。史沫特莱(一八九○——一九五○),美国进步女作家、记者。一九二八年底以《法兰克福日报》特派记者身份来中国,在上海参加中国进步文化运动。一九三七年曾到延安采访中共领导人。后随新四军转战华中和华东两年。一九四一年返回美国。
[7]斯特朗(一八八五——一九七○),美国进步女作家、记者。一九四六年六月第五次到中国访问,同年七月底进入延安。一九四七年二月离开延安。
[8]中美商约,即国民党政府和美国政府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四日在南京签订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这个大量出卖中国主权的条约共有三十条,主要内容是:第一,美国人有在中国“领土全境内”居住,旅行,从事商务、制造、加工、科学、教育、宗教、慈善事业和非专为中国人保留的各种职业,以及租赁土地等权利。倘若允许第三国采勘及开发中国矿产资源,美国也享有此项权利。美国人在中国,在经济权利上得与中国人享受同样待遇。第二,美国商品在中国的征税、销售、分配或使用,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国商品在中国的待遇。中国对美国任何种植物、出产物或制造品的输入,以及由中国运往美国的任何物品,“不得加以任何禁止或限制”。第三,美国船舶可以在中国开放的任何口岸、地方或领水内自由航行,其人员和物品有经由“最便捷之途径”通过中国领土的自由。美国船舶,包括军舰在内,可以在遇到“任何危难”的借口下,开入中国“对外商务或航业不开放之任何口岸、地方或领水”。
[9]“二十一条”,是日本帝国主义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机在一九一五年一月十八日向袁世凯政府提出的旨在独占中国的秘密条款。这些条款共有五号,分为二十一条。主要内容是:一、由日本接管德国在山东所掠夺的权利,并加以扩大;二、承认日本在南满洲和内蒙古东部享有各种特权;三、将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四、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让予或租予第三国;五、由日本控制中国的政治、财政、警察、军事大权,允许日本在湖北、江西、浙江、广东各省之间修筑重要铁路,并承认日本在福建享有投资修筑铁路、开采矿山、整顿海口等优先权。五月七日,日本提出最后通牒。五月九日,袁世凯政府对日本的这些要求,除声明第五号要求的一部分“容日后协商”外,都加以承认。后来,因为全国人民的一致反对,以及各帝国主义国家在华利益上存在矛盾,日本的这些要求没有全部实现。
[10]满洲,即中国东北地区。
[11]引号内的话,是毛泽东同意哈默等记者发表的。
[12]斯诺(一九○五——一九七二),美国进步作家、记者。一九二八年来中国。一九三六年到陕北革命根据地,多次采访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一九三九年再次到延安采访,毛泽东会见他时作了关于统一战线和国际问题的谈话。一九四一年受国民党反动派打击,被迫离开中国。一九四二年至一九四三年又来过中国。
[13]指一九四六年七月七日发表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纪念“七七”九周年宣言》。
[14]斯蒂尔,美国《纽约先驱论坛报》驻中国记者。
[15]白修德,一九一五年生,美国记者、作家。一九三九年至一九四五年任美国《时代》杂志驻重庆记者,一九四四年访问过延安。一九四六年与贾安娜合著《中国暴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