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1]
识的学习,或者参加了革命工作。人民政府对于合理地调整工商业,改善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已经做了一些工作,现正用大力继续做此项工作。
中国是一个大国,情况极为复杂,革命是在部分地区首先取得胜利,然后取得全国的胜利。符合于此种情况,凡在老解放区(约有一亿六千万人口),土地改革已经完成,社会秩序已经安定,经济建设工作已经开始走上轨道,大多数劳动人民的生活已经有所改善,失业工人和失业知识分子的问题已经解决(东北),或者接近于解决(华北及山东)。特别是在东北,已经开始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在新解放区(约有三亿一千万人口),则因为解放的时间还只有几个月,半年,或者一年,还有四十余万分散在各个偏僻地方的土匪待我们去剿灭,土地问题还没有解决,工商业还没有获得合理的调整,失业现象还是严重地存在,社会秩序还没有安定。一句话,还没有获得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的条件。因此,我曾说过:我们现在在经济战线上已经取得的一批胜利,例如财政收支接近平衡,通货停止膨胀和物价趋向稳定等等,表现了财政经济情况的开始好转,但这还不是根本的好转。要获得财政经济情况的根本好转,需要三个条件,即:(一)土地改革的完成;(二)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三)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要争取这三个条件,需要相当的时间,大约需要三年时间,或者还要多一点。全党和全国人民均应为创造这三个条件而努力奋斗。我和大家都相信,这些条件是完全有把握地能够在三年左右的时间内争取其实现的。到了那时,我们就可以看见我们国家整个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了。
为此目的,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一致团结起来,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一)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土地改革工作。因为战争已经在大陆上基本结束,和一九四六年至一九四八年的情况(人民解放军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着生死斗争,胜负未分)完全不同了,国家可以用贷款方法去帮助贫农解决困难,以补贫农少得一部分土地的缺陷。因此,我们对待富农的政策应有所改变,即由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利于早日恢复农村生产,又利于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保护小土地出租者。
(二)巩固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巩固财政收支的平衡和物价的稳定。在此方针下,调整税收,酌量减轻民负。在统筹兼顾的方针下,逐步地消灭经济中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合理地调整现有工商业,切实而妥善地改善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
(三)在保障有足够力量用于解放台湾、西藏,巩固国防和镇压反革命的条件之下,人民解放军应在一九五○年复员一部分,保存主力。必须谨慎地进行此项复员工作,使复员军人回到家乡安心生产。行政系统的整编工作是必要的,亦须适当地处理编余人员,使他们获得工作和学习的机会。
(四)有步骤地谨慎地进行旧有学校教育事业和旧有社会文化事业的改革工作,争取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在这个问题上,拖延时间不愿改革的思想是不对的,过于性急、企图用粗暴方法进行改革的思想也是不对的。
(五)必须认真地进行对于失业工人和失业知识分子的救济工作,有步骤地帮助失业者就业。必须继续认真地进行对于灾民的救济工作。
(六)必须认真地团结各界民主人士,帮助他们解决工作问题和学习问题,克服统一战线工作中的关门主义倾向和迁就主义倾向。必须认真地开好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