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1]
以团结各界人民共同进行工作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政府的一切重要工作都应交人民代表会议讨论,并作出决定。必须使出席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们有充分的发言权,任何压制人民代表发言的行动都是错误的。
(七)必须坚决地肃清一切危害人民的土匪、特务、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即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不可偏废。全党和全国人民对于反革命分子的阴谋活动,必须提高警惕性。
(八)坚决地执行中央关于巩固和发展党的组织的指示,关于加强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指示,关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指示,关于全党整风的指示。鉴于我们的党已经发展到四百五十万人,今后必须采取谨慎地发展党的组织的方针,必须坚决地阻止投机分子入党,妥善地洗刷投机分子出党。必须注意有步骤地吸收觉悟工人入党,扩大党的组织的工人成分。在老解放区,一般地应停止在农村中吸收党员。在新解放区,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前,一般地不应在农村中发展党的组织,以免投机分子乘机混入党内。全党应在一九五○年的夏秋冬三季,在和各项工作任务密切地相结合而不是相分离的条件之下,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用阅读若干指定文件,总结工作,分析情况,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等项方法,提高干部和一般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水平,克服工作中所犯的错误,克服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克服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改善党和人民的关系。
根据一九五○年六月十三日《人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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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这是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的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