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多样的变化形态(2)
的全体参事刚刚在里面举行的一次宴会上集体服毒自杀了。我受皇上委派,放火焚烧了这堆横七竖八的尸体。当晚,在战场的峭壁上,他把他从涅尔瓦那儿继承下来的那只钻石戒指戴在了我的手上,而这只钻戒或多或少地可以说是继承权力的象征。那天夜里,我舒舒坦坦地进入了梦乡。
我那只渐开始的声望给我第二次在罗马的逗留涂上了某种欢快的色彩。后来,在我走运的那些年月,我觉得这种欢快色彩更加地强烈。图拉真给了我两百万塞斯特尔斯,让我恩赐给黎民百姓。当然,这点钱是很不够的,但是,从此,我便管理着这笔数目可观的财产,再也没有为钱发过愁。我在很大程度上抛弃了害怕让人讨厌的卑劣的恐惧心理。我下巴上的一块伤疤给我提供了蓄起希腊哲学家式的小胡子的借口。我衣着简朴,在当皇帝的时候,我更加地简朴起来:我戴手镯和抹香水的年代已经过去。这种简朴是不是一种姿态,那并不重要。慢慢地,我习惯于不佩戴饰物,习惯于后来我喜欢上的那种在琳琅满目的珍贵宝石与收篝者那双不戴饰物的手之间所形成的反差。提起衣着,我想起我在当护民官的那一年曾经发生过的一起事件,人们从中曾传出各种各样的预言。有一天,天气十分地恶劣,可我得去向公众发表演说,但我把那件高卢粗毛风雨大氅给丢了。我只好穿着一件托加发表讲话。雨水聚集在托加的褶皱里,就像集在檐槽里似的,我用手不停地在脑门儿上抹来抹去,把流到眼睛里的雨水拨弄掉。在罗马,患感冒足皇帝的一种特权,因为无论天气多坏,他除了穿托加而外,不得添加任何衣物:从那一天起,街角的女旧货商和卖西瓜的小贩都认为我福大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