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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地方政协官员“落马”探源
协委员。

    选任政协干部要风清气正

    多位受访专家都认为,政协不仅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而且还是公众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的政治舞台。因此,要像把好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一样,把好政协“入口关”,这应当引起自下而上的高度重视。

    “要加大整个社会查办案件的力度,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旦发现官员搞腐败,不管在哪个职位,不管职务多高,功劳有多大,都要排除一切阻力,坚决查处,不能让问题官员‘边腐边迁’转任到政协岗位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尹韵公研究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

    中央一向重视官员选拔的“入口关”。2009年5月,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指出,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要加大对政协官员的反腐倡廉力度,也很有必要把反腐重心继续前移。”针对地方政协官员纷纷落马的现象,曾广宇强调了自己的看法。

    “应在党政领导干部转任政协官员前加强审计,进行严格的离任审查,不把有问题的干部提拔或转任到政协岗位上去。”曾广宇建议,“审查的内容除经济审查外,要按照干部管理制度进行民主测评等,包括述职、群众鉴定和公示,整个过程重点考察干部的德能勤廉;建议采用无记名方式,这样更容易得出客观、真实的结果。”

    “关键是要激活地方政协的职能,避免政协成为一个闲衙门。”张鸣认为,“这种制度性的设计,必须对官员的素质有严格要求,不能随便安排一个现任官员就进政协任职,更不能把政协当作安排官员半退休的一个台阶。既然有政协这个机构,就应赋予其相应职能,让其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作为政协自身,平时要加强对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中国政法大学杨帆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既要让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充分酝酿,把那些有民主思想、有参政议政能力、高素质的人士选配进政协,也要对那些不合格的委员或政协领导干部建立明晰的考核退出机制。”

    “具有公共传播责任的媒体,在对地方政协官员腐败案件的报道上,应更加严谨,力求表达更加准确,更加客观公正。”齐善鸿认为,“如果有政协的官员案发,应在报道上标明犯案时所任职务,媒体的报道不应为了噱头而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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