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民间反腐网:法律刀尖上的“舞蹈”
“举报人称其所述内容属实,网站就会发表。”
“民间反腐网的举报是开放式的,每一个进入该网站的人,都能看到所举报的内容。如果内容失实,对被揭者的负面影响不可估量。”北京一名经常浏览民间反腐网寻找报道线索的报社记者称,“这些网站发表的东西,有时与事实出入较大,已造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甚至构成诽谤。”
“网站信息的公开化和受众的大众化程度很高,相关信息容易过早暴露,使被揭者转移财产、销毁证据、订立攻守同盟对付纪检部门的调查,从而给案件查处带来更大难度。”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些网站有的虽冠有‘中国’头衔,但大多数未经批准。”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尹韵公研究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用‘中国’二字打头开办的网站,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大多民间反腐网并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也没有网络经营许可和网络出版许可。”
据记者了解,我国的这些民间反腐网,都没有正式的新闻采编资格。而他们所发放的“记者证”,通常是自行印制的,上面只有网站的钢印,并非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正规记者证。
正因为准入门槛低,以至有些民间反腐网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违规操作现象屡见不鲜。比如借维权之名,向举报者索取巨额酬劳。更为恶劣的是,还有人拿着举报材料去敲诈和勒索被举报者。
据报道,2008年7月25日,河北省唐县警方侦破“中国法治网”假网络记者诈骗案。该网络已发展80余名假记者,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其实早在两年前,就已出现“中国投诉网”记者涉嫌诈骗,涉案金额高达380万元。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曾指出,民间反腐网的存在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而有的网站会“误入歧途”,核心问题在于网站所面临的资金、管理等问题都没有很好的解决之道。
健全法制加强监管
不少专家认为,要让民间反腐网踏上正途,关键在于其自身发展模式的完善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及时介入,并加强监督管理。
“从事任何维权一定会涉及经费,一个组织必须将其公益和盈利两部分分开,否则维权的公正性将被人质疑。”李成言认为,“从网站自身考虑,在运营的过程中可以寻求其他部门的支持,这些部门包括政府部门、协会、基金会等各方面。”
“既然民间反腐网是公益维权网站,就不应从诉求者那里获取经济来源。”尹韵公建议,“可从商业化的角度考虑,通过提升民间反腐网的浏览量,来获取一部分广告收入。政府还可通过鼓励民众向其捐款、减免税收等举措来帮助这些公益机构。”
有关专家认为,应本着兴利除弊、趋利避害的态度,鼓励、支持和引导合法的民间反腐网举报行为,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进而鼓励民间反腐网合法举报,打击非法举报的侵权犯罪行为。他认为,国家要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这一行为。
“官方应对民间反腐网多些支持和理解。”齐善鸿建议,“有关反腐部门应主动与民间反腐网多联系,积极引导其依法规范运作,建立一种相互信任、及时沟通的良好关系,以便随时获取这些来自民间的有价值的举报线索,逐渐形成一股民间与官方密切合作共同打击腐败的重要力量。”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在我国反腐形势仍十分严峻的情况下,有效地规范、调动和发挥民间反腐网力量参与到反腐败行动中,使官方资源与民间资源形成良性互动,应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