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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网络舆情检验政府公信力
,一个青年的非正常死亡,如同2008年同期的贵州“瓮安事件”一样,让湖北省石首市迅速占据国内外各大媒体头版位置。

    但不同的是,当年瓮安县政府迅速澄清事件真相,有效阻止了事态发展。但石首市政府却因封堵舆情信息,让流言和谎言通过网络进一步传播,加速了事态的恶化。特别是通过滥用警力等手段强势介入,更是造成民众与政府对立,一度引起局面失控。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以“躲猫猫事件”“杭州飙车案”“罗彩霞事件”“处女卖淫案”等为代表的一系列网络事件,最后都上升为社会公共事件,且在真相大白之前,已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事件都呈现出相同的规律,就是每当一个局部事件发生,流言和谣言通过网络迅速传播,网友发帖,引起众多跟帖,带来更大规模点击和评论,然后被门户网站转载,人们再用手机或即时通讯媒体向亲友群发,传统媒体迅速跟进,最终酿成社会热点事件。

    随着网络技术手段的日新月异,网络传播途径也呈现多样化。比如跟帖、论坛、网上调查、网上签名、电子邮件、博客或个人空间等。此外,还有即时通讯群和移动电话短信。网民的意见、情绪与态度等,通过这些途径向现实社会传播。

    “大多数网民在网上传播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极易受到‘匿名身份’的‘网络非理性’左右,易产生非理性的判断和情绪。如果缺乏正确疏导,就容易使初衷偏离方向。”在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看来,“平息这类事件,不仅浪费大量的人力、财力,更容易损害政府形象,降低政府公信力。”

    信息不对称是关键

    受访专家认为,网络传播反映出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但在网络舆论事件此起彼伏的当今,有些地方政府官员还不懂网络传播的规律,在应对网络舆论压力时显得束手无策。

    “有些政府官员对一些可能诱发公共事件的问题看不出苗头,看不出问题背后的民意和诉求,以致酿成大事件。”李成言认为,“很多网络事件看似个案,但在网民心中,已有多个类似事件的积累,一旦有个事由,必然会集中爆发。加上事件发生后,有些官员不善于积极应对,使情况越来越糟。”

    据有关专家介绍,在危机公关和议题管理上,最好是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作出反应并启动应急预案。但记者发现,以往政府部门的回应,多数仍是事后的、被动的,扮演着消防队员的角色。由于失去向公众传达全面准确信息的第一时间,为流言和谣言的滋生蔓延提供了空间。

    “由于网民身份匿名,以致少数人缺乏为自己在网络上的非理性行为承担责任的意识。”尹韵公认为,“网民情绪化地参与网络传播,若再有敌对势力想利用网络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就会使网络传播更具有冲突性、震荡性和破坏性。”

    多位专家还认为,社会身份地位冲突、利益冲突,是构成了网络大事件的基本要素。记者调查也发现,以往的网络事件冲突中,给人印象往往一方是弱势,比如儿童、妇女、农民等,另一方则是强势,比如富人、官员等。而网民的情感倾向,一般定势在弱势一方,以致事件真相扑朔迷离。

    除社会身份地位冲突外,与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话题,也是引发公共事件“易燃点”。比如周久耕事件之所以引发舆论热潮,本质并非官民冲突,而是利益冲突。作为房管局长的周久耕,声称要惩处低价销售楼盘的开发商,这必然激起期盼房价下跌的主流民意的强烈反弹。

    “网络没有属地划分,可在现实中,各地警方基本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一位干警告诉记者,“网络舆论事件的特点,是各地网民就某一地的某件事形成快速的、规模性的聚集,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短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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