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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海上私商:最后的屏障
门开始成为广州外港。为管理澳门,1573年,明政府在澳门北面咽喉之地莲花茎(今关阐马路)上,设关建闸,置官防守,定期开启集市贸易。1578年,明政府规定在广州定期举行贸易集市,葡萄牙人可以一年两次到广州进行直接交易。1582年,两广总督陈瑞在居澳葡萄牙人答应“服从中国官员的管辖”的前提下,在葡萄牙人居澳问题上公开表态,允许葡萄牙人租居澳门。

    在这个过程中,月港舶税收入直线上升。到1576年,已经从初时的3000多两白银达到万两白银,1583年“累增至二万有余”,1594年“骤溢至二万九千有奇”。到1613年,福建税银近6万两,月港舶税贡献3.5多万两,占全省税银的大半。

    为了这笔税银,泉州府和福建地方先后与漳州府多次发生归属权争夺事件,这种争夺在1599年万历皇帝向各地大派税监时画上了一个句号,月港的税银征收权被牢牢捏在太监税使手中,月港遂变成“天子之南库”。

    同年,明政府恢复广州、宁波二市舶司,但仍禁止对日贸易。明政府因日本统帅丰臣秀吉1592年侵朝而引发中日敌视对抗,之后伴随着丰臣秀吉的病逝(1598年8月)而告一段落。而这时,市舶制度已经演变成市舶太监和地方官吏通过抽分恣意勒索、掠夺财富,纲纪荡然无存,漫无法度,中外商人和正常贸易都深受其害。

    月港是明政府海商的出海口,厦门、广州等是明政府允许外商前来贸易的进海口,4个港口共同成全了明政府作为白银吸泵者的角色,但月港独成全了福建泉州漳州两府的商人,因为当时明政府规定非两府商民不得参与海上贸易,这是明政府规定的“硬杠杠”,所以当你看到这一时期大量漳州府商民外移以及最为活跃的海上商民似乎只是以李旦、郑芝龙等为代表的泉州府商民时,也就不用大惊小怪了。

    16~17世纪之交,到东南亚、东亚贸易的华商以漳州河两岸的月港人、龙溪人,以及同安人、厦门人为主。进入这一领域的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商人,所遇到的第一批汉人,就是这些地区出身的“福佬人”。

    另外,能否出海取决于是否能从官府申请到执照,这种执照的数量最初只有50份,即便后来增加到100多份也满足不了需求。更要命的是,从出海船只到贸易路程,从出海时间到贸易货物,明政府对商民都有严格限制。从一开始,明朝海商在与西方商人的角逐中,就处于十分不利的被动局面。

    月港地处闽南,位置偏僻,与内陆商品货源地有重山相隔,尽管其是唯一的出海口,但其对内地的影响被降到了最低,对全国经济的意义也大打折扣,这是明政府的如意算盘,寓收于放之中。

    尽管如此,早期蓄积的能量一朝释放,加之世界也正在发生奇妙的变化,两者和谐共振,明朝仍迎来了一个短暂但蔚为壮观的开放局面。

    白银帝国是这样“炼”成的

    月港开港是闽浙官僚、民众及到此地就任的官员共同呼吁推动的结果,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海外白银的牵引。

    当时银荒之象已经显现,银贵物贱得即便织女“终岁勤动,弗获少休”,以数石之粟、数匹之帛,也不能换得一金(谭纶语)。

    官方及民间对白银的巨大需求,造成了白银求大于供的局面。破落的财政也彰显着明朝对白银的渴求。就在1567年年底,户部尚书马森奏称,太仓见存银1304652两,而岁支官俸银要135万多两。

    开港前后,明朝正处于白银本位化就要定型的最后阶段,也是白银与纸币的较量达到白热化之时。对此,权臣高拱建言,特降圣旨,“行钱只听从民便”。在争议之中,明朝小心翼翼地开港,将目光投向了海外。

    这时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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