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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川芙美的去向
造的,真实年龄只有十八岁。以此为开端,他们又查出柳好亭里除她以外还有三位未成年女子。因为当地法律严禁未成年者在花街工作,所以华民保护局的臂膀也伸向了三位少女,把她们从柳好亭解放出来,和芙美一样交给梅森牧师照管。

    三位少女在柳好亭等于是芙美的妹妹,其中一个是即将成为雏妓的舞女,人称色子宝,本名金子,刚满十五岁,另外两人名叫茂子和早子,都是虚岁十三。三人从柳好亭被移交给教会,正当她们为能跟像姐姐一样的芙美在一起而高兴时,没有几天,华民保护局就把她们送回了父母身边。

    她们的事就不多讲了,再说芙美,她跟柳好亭的关系却不像三位少女那么容易摆脱。

    老板娘从日本回来后,一听说这件事便立即到华民保护局和梅森牧师这儿来交涉。老板娘以芙美的预支金为借口不肯让步,坚持说:“让我见见阿娇,一说就明白。”老板娘的目的是,因为自愿从事艺妓行当在法律上是允许的,所以她想亲自见到芙美,从感情上说服她改变离开花街的愿望。而梅森牧师和华民保护局的小出积善则是想为几乎光着身子逃到教会来的芙美将其个人财产——几十套和服及用品中的哪怕是几分之一也好,争取过来一些,因此双方的谈判自然没有结果。

    那么,当事人本人是怎么想的呢?她对此只是十分平淡地说:“我只要几件平时替换的内衣就行了,别的什么都不要。所有的东西都给老板娘,请她用卖东西的钱,来抵我的预支金。”自阶级社会以来,对女性而言,美丽都是最有效的武器,因此有许多漂亮的衣服可以说是女性梦寐以求的。而她却完全抛弃了对服装的欲望。我想这也许是由于她从小被卖到肉欲横流的世界,耳闻目睹过许多艺技的荣衰,因而懂得无论是女人肉体的美丽还是物质的荣耀终归不过是一场梦而已,所以虽年仅十八岁却可以淡泊如许。

    于是,梅森牧师和小出积善决定尊重本人意见采取了不再计较物质得失的方针,终于以一个梳妆台和一两件眼下要穿的衣服交还芙美的条件结束了与柳好亭老板娘令人头疼的谈判。

    至此,艺妓阿娇脱离花街的事总算大功告成,她成了只有小川芙美这一本名的女子了。可是,只要她还在花街那些流氓无赖依然横行的新加坡,谁也无法保证今后不发生任何意外——于是,梅森牧师他们考虑着把她转移到花街打手们的手伸不到的地方,也就是送回日本去。只要到了日本,那里有基督教妇女矫风会,还有梅森牧师呆过的救世军等热心于废娼、新生运动的团体,只要跟他们取得联系,就不会有什么危险。3

    然而,让梅森牧师他们为难的是如何把芙美送回国去的问题。如果让她独自坐船走的话,由于她美丽的面孔已被许多人认识,很快就会被花街的打手们探听到,所以难免不会在马尼拉或香港又被他们抢回去。因此,必须把她托付给一位人格上能够充分信任、同时又能做到遇事不慌的有足够社会经验的人。而这样的人可不好找啊。

    谁知天赐良机,正在这时,正金银行新加坡分行行长前田氏夫妇即将离任回国的消息传到了梅森牧师耳边。前田夫人出生于著名的基督徒实业家仓敷的大原家,有时还到梅森牧师的教堂来参加礼拜。于是,梅森夫妇立即前去说明情况,请他们把芙美带回国去,前田夫妇很痛快地答应了。

    虽说只是正金银行分行行长,但在新加坡日本人社会中地位还是很高的,不是花街的打手们轻易敢动的人物。尽管这样,梅森夫妇——特别是几美女士,为了万无一失还做了进一步的准备。离港那天,她把芙美打扮成身穿旧西服的前田家女佣。虽说是在新加坡日本人选美竞赛中夺魁的美人,但此时在谁看来都只是个土里土气的乡下姑娘,就连伺机要夺回芙美的花街的探子们,似乎也没有想到她会以这副样子登船。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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