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两样老古董:井田和奴隶
族的个人土地。
这种被强力禁锢于井田中的耕作奴隶(隶农),是奴隶制的主要部分。
另一种奴隶,是劳工奴隶。这种奴隶分为官府奴隶和家庭奴隶,来源也是战俘、罪犯家属及穷困沦落者。官府奴隶除了做仆役外,就是在官府工程做苦役。这种奴隶是奴隶制的次要部分,一直延续到公元二十世纪初期,不是这里的话题。
又经过了殷商六百多年,西周东周七八百年,随着人口增多,商品交换的发达,土地质量恶化以及频繁的战争、政变等等因素,自由民的土地越来越少,隶农依附的私家井田越来越多,社会重新出现了人欲横流的无序争夺,井田制已经是千疮百孔了。这时候,一些官吏家族用强力掠夺、金钱买卖、没收罪犯等手段,巧取豪夺了大量土地,成为许多诸侯国的新兴地主势力。另有一部分大商人也用金钱买得了大量土地与依附奴隶,同时成为新兴地主。新兴地主占有大量土地与人口,日渐主宰了许多诸侯国的政权,便对“王权——井田——奴隶”这种旧的存在方式自然形成了巨大的威胁。新兴地主要创造出私家政权的基础,就要不断扩大自由平民的数量,就要使土地成为可以流动的财富。而旧的王权要维持自己存在的基础,就要使“民不得买卖”的井田制固定下来,使流动的土地重新变成凝固于井田框架的“王土”,否则,天下便不能安宁。
这种大争夺导致了长期的大动荡,导致了连绵不断的杀伐征战,天下大乱了!
于是,许多有识之士便提出了各种救世主张。儒家坚定的主张恢复井田制,孔子直到孟子,儒家奔走天下数百年,为此不懈呼吁。道家的老子也提出了“小国寡民”、“鸡犬之声相闻,民老死不相往来”的返古主张,事实上也赞同恢复井田制。
新出现的地主贵族和法家人物,却极力反对回到古老的井田制时代。他们主张废除井田制和隶农制,建立一种更能激发农人勤奋耕作的新田制,建立一种能够使新地主依靠财富自由扩大土地的新土地制度,这就是“民得买卖”的土地私有制。
可是,说归说,吵归吵,真正动手实现新田制的,却只有魏国李悝变法所推行的半新半旧的“五成田制”。李悝只在自由民耕种的井田和魏国的公室井田上实施了“田得买卖”,废除了封地隶农。对魏国境内举足轻重的旧贵族的私家井田,仍然保留着封地(私家井田)和隶农。其他象楚国、齐国、韩国、赵国或多或少的变法,都没有超过魏国的限度。燕国和秦国两个老牌诸侯国,更是没有对旧的田制以任何触动。剩余的三十多个小诸侯国,更谈不上废除井田制了。
事实是,直到秦国变法,井田制事实上没有在任何一个国家真正的彻底的废除。
而今,卫鞅要在秦国彻底废除井田制,随之必然结束隶农制,如何能不引起朝野震动?如何能不引起依靠封地养尊处优的贵族们的惶恐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