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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妮卡律师是个受敬重的女权律师,但在接下本案之前毫无刑事诉讼经验,因此他推断她并不适合为莎兰德辩护。布隆维斯特也从妹妹口中得知,有几位知名律师主动表示愿意帮忙。安妮卡则代表当事人一一婉拒了。

    等候庭讯开始时,布隆维斯特很快地环视其他旁听者,正好瞥见阿曼斯基坐在出口附近,两人对视片刻。

    埃克斯壮桌上放了一大叠纸张。他向几名记者打了招呼。

    安妮卡坐在埃克斯壮对面,正低头整理文件。布隆维斯特觉得妹妹看起来有点紧张。怯场吧,他心想。

    接着法官、陪席法官与陪审团进入法庭。约根·艾弗森法官现年五十七岁,一头白发,脸颊瘦削,走起路来步伐轻盈。布隆维斯特查过艾弗森的背景,发现他是个经验丰富、刚正不阿的法官,曾主审过许多备受关注的案件。

    最后是莎兰德被带进法庭。

    尽管布隆维斯特对莎兰德的奇装异服已习以为常,但见到妹妹竟允许她如此出庭仍不免诧异。她穿了一件裙边磨损的黑色皮制迷你裙和一件印着“我被惹毛了”的黑色上衣,身上那许多刺青几乎一览无遗。除了耳朵打了十个洞之外,还有下唇和左眉也都穿了环。头上参差不齐的短发是手术后留了三个月的结果。她涂了灰色口红,眉毛画得又浓又黑,睫毛膏也是布隆维斯特前所未见的黑。他和莎兰德相处的那段期间,她几乎对化妆毫无兴趣。

    说得委婉的话,她的样子有点低俗,几乎是哥德风,让他想起六十年代某部B级片中的吸血鬼。布隆维斯特注意到记者席上有几名记者或是惊讶地屏息或是露出大大的微笑,写了那么多关于这名丑闻缠身的女子的新闻,如今终于见到庐山真面目,她果然是不负众望。

    接着他发现这是莎兰德的戏服。她的风格通常是邋遢而且没有品味,布隆维斯特猜想她对时尚并不真正感兴趣,只是试图强调个人特色罢了。莎兰德似乎向来将自己的私人领域划为危险地盘,他想到她皮夹克上的铆钉就像自卫机制,像刺猬的硬毛。这等于是在暗示周边的每个人:别想碰我,会痛的。

    但今天在法院,她不止夸张还甚至到滑稽的地步。

    这不是巧合,而是安妮卡策略的一部分。

    假如莎兰德进来的时候头发平整、穿着套装和端庄的鞋子,就会像个要来法院编故事的骗子。这是可信度的问题。她以自己而不是他人的面目示人,甚至太过火了,反而让人看得更明白。她并不打算假装自己是另一个人。她传达给法庭的信息是她没有理由感到羞耻或演戏。如果法庭对她的外表有意见,那不是她的问题。国家指控她许多罪名,检察官把她拉进法院,光是这身装扮就已经显示她打算将检察官的指控斥为无稽之谈。

    她自信满满地走到律师身旁坐下,目光环顾旁听席,眼中没有好奇,反而像是带着挑战意味地观察并记下那些已经将她定罪的记者。

    自从在哥塞柏加看到她像个血淋淋的布偶躺在长凳上之后,今天是布隆维斯特第一次见到她,而距离上次在正常情况下与她见面也已经一年半——如果可以用“正常情况”来形容与莎兰德的关系的话。他们两人的视线交会了几秒钟,她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却仿佛看着陌生人。不过她似乎端详着布隆维斯特遍布瘀伤的脸颊与太阳穴,以及贴着胶布的右侧眉毛。布隆维斯特隐约觉得她眼中有一丝笑意,但又怀疑是自己的幻想。这时艾弗森法官敲下木槌宣布开庭。

    旁听群众在法庭里待了整整三十分钟,聆听埃克斯壮陈述起诉要旨。

    每位记者——布隆维斯特除外——都忙着抄笔记,尽管大家都已经知道埃克斯壮打算用什么罪名起诉。而布隆维斯特已经写好他的报道了。

    埃克斯壮的陈述花了二十二分钟,接着轮到安妮卡,却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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