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物与乱交的情形,更加证实了她的自戕与反社会行为。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泰勒波利安静默了几秒钟。
“这个嘛……我得再往回追溯一点。莎兰德出院后,如我所料地产生了酗酒与吸毒的问题。她屡屡被警方逮捕。有一份社会福利报告也判定她与年纪较长的男性有放荡的性关系,很可能是在卖淫。”
“这个我们来分析一下。你说她酗酒。她多长时间会喝醉?”
“你说什么?”
“从出院后到满十八岁为止,她每天都喝醉吗?还是每星期喝醉一次?”
“我当然无法回答。”
“但你刚刚才说她有酗酒问题。”
“她未成年,却屡屡因为酒醉被警察逮捕。”
“这是你第二次说她屡屡被捕。多长时间发生呢?是每星期一次或者每两星期一次?”
“不,没有这么频繁……”
“莎兰德有两次因喝醉被捕,一次在十六岁,一次在十七岁,其中一次还因为醉死了被送到医院。这就是你所谓的屡屡。除此之外她还喝醉过吗?”
“我不知道,但我们担心她的行为……”
“抱歉,我没有听错吧?你不知道她青少年时期除了那两次之外还有没有喝醉过,但你担心有这种状况,而且还写报告主张莎兰德一再地酗酒吸毒?”
“那是社会福利部的信息,不是我的。那和莎兰德的整个生活形态有关。也难怪她在中断治疗后预后极差,她的生活就在酗酒、警方介入与失控乱交之间不断循环。”
“你说‘失控乱交’?”
“是的,这个用词显示她对自己的生活毫无控制力,并和年长男性发生性关系。”
“这并不犯法。”
“没错,但对一个十六岁少女而言却是不正常的行为。我们或许应该问问她从事这种活动是出于自愿或是被强迫。”
“但你说她很可能在卖淫。”
“因为她缺乏教育,没能继续升学或接受更高的教育,以至于找不到工作,自然可能产生这样的结果。也有可能她将年纪较大的男性视为父亲,性交易得到的金钱报酬只是附带的好处。这种案例我视为精神官能症的行为。”
“所以你认为一个有性行为的十六岁少女患有精神官能症?”
“你扭曲了我的话。”
“但你不知道她性交后是否真的拿了钱。”
“她从未因卖淫被捕。”
“她不太可能因此被捕,因为在我国卖淫并不犯法。”
“呃,是的。以她的情形来说,这和精神官能症的强迫行为有关。”
“你就根据这些未经证实的假设,一口咬定莎兰德有精神病?我十六岁的时候从我父亲那里偷了一瓶伏特加,喝掉半瓶以后醉得糊里糊涂。你觉得我这样也有精神病?”
“不,当然不是。”
“请恕我冒昧,你自己十七岁时不也曾在一个派对上喝得烂醉,还和一大伙人到乌普萨拉市中心到处砸窗子?你被警察逮捕后,一直拘留到你清醒付了罚款才被释放。”
泰勒波利安惊呆了。
“有没有这回事,泰勒波利安医师?”
“有。十七岁的时候往往会做很多蠢事,不过……”
“不过那并没有让你——或其他任何人——认为你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对吧?”
泰勒波利安感到愤怒。那个可恶的律师不断扭曲他的话,还专挑小细节,就是不肯看事情的全貌。还有他自己那幼稚的越轨行为……她又是怎么打听到这个消息的?
他清清喉咙,提高说话的声音。
“社会福利部的报告写得非常清楚,确定莎兰德的生活形态绕着酒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