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在佛罗里达州当服务员(1)
说:“谢谢你花费这些时间,先生。但这只是项实验,并不是我的真实生活。”
我在炉边的工作就这么开始了。整整两周时间,我从下午2:00工作到晚上10:00,薪水是时薪2.43美元再加小费。员工不能从前门进出,所以我第一天上班是从厨房进去,当场看见一名金发披肩的男子满脸通红地把结冰的牛排往墙上丢,一面大吼:“这该死的臭东西!”“噢,那是比利。”被指派来带我的瘦长中年女侍盖儿向我解释道。“他又在发飙了。”这一次他生气的原因是:早班的厨师忘了把牛排拿出来解冻。接下来的8小时,我紧跟在机敏的盖儿身后,东一点西一点地吸收知识,外带一些她个人的悲惨遭遇。所有食物都必须装在托盘上。她今天之所以精神这么差,是因为梦到她男友,结果一身冷汗地惊醒。她男友原本在一座偏远监狱服刑,但几个月前在一场监狱暴动中被杀身亡。柠檬汁不能续杯。他之所以会进监狱,是因为几次酒醉驾车,不过如此,这种事谁都可能发生。鲜奶油钵一定要先放进造型托盆再端到桌上,不能直接用手拿过去。他死了以后,接下来好几个月她就住在自己的卡车上,尿在一个专门装尿液的塑料罐里,晚上点蜡烛看书。但夏天她没办法住在卡车里,因为必须把车窗摇下来,而这意味着从蚊子到其他更可怕的东西都有可能跑进来。
至少盖儿让我不再担心自己会不会显得学历过高。打从第一天开始我就发现,在所有必须抛下的东西之中,例如原有的家和身份认同等,我最想念的是那种确实能胜任工作的感觉。并不是说我当作家的时候就百分之百觉得胜任有余,身为自由作家,某一天接到很多案子,不表示隔一天还会如此。然而我以作家身份过活的时候,起码对“工作程序”还有些概念,例如要先搜集资料,拟大纲,再写一份草稿出来等等。然而当服务生的时候,我会因为各种要求而忙得团团转,宛如被蜜蜂缠住一样:“这边要多一点冰茶,那边要多点番茄酱,14号桌要一个外带盒,还有,高椅子都到哪去了?”餐厅里一共27张桌子,我通常要负责其中6桌,在客人较少的下午或盖儿休假时,有时候甚至得一个人负责全场。餐厅里还有一个触控屏幕式的点餐系统,我猜这个系统原意在使服务生和厨师之间的必要沟通降至最低,但实际上,却导致彼此必须不断以口头确认,例如:“那是指肉汁要淋在马铃薯泥上,不要淋在肉块上面,了解吗?”诸如此类。
此外还有一件我打从18岁后就忘记的事:服务生的工作内容有三分之一是在客人看不到的杂项上,包括扫地、擦洗器具、将食材切片、补满饮料桶,以及补货。若这些工作有任何一点没做好,那么你就准备在毫无后援的情况下,面对晚上6:00的晚餐尖峰时刻吧!下场可想而知。一开始我搞砸了好几次,羞愧地完全靠盖儿的支持才撑过去,她对我说:“没关系的,宝贝,每个人都会有这种时候。”因为,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无论多么极力保持科学上的距离,我确实在乎这份工作。
如果我能像扮演女服务生的莉莉?汤姆琳一样,蜻蜓点水地度过这段时间,整件事情会变得容易许多。然而我却是在布克?华盛顿那种严格训诫中长大的:“如果你决定做什么事情,就要把它做好。”事实上,做得好还根本不到及格的一半,应该要“做得比任何曾做过这件事的人都好。”至少我父亲是这么说的,而且他一定知道自己在讲什么,因为他努力把自己和我们拉拔起来,脱离巴特郡那些几英里深的铜矿坑,抵达东北部郊区的林荫大道。就像抢在喝酒喝到什么梦想也没了之前,就赶快从啤酒混威士忌的廉价鸡尾酒提升到高级马丁尼的层次。虽然人生经验告诉我,“做得比任何人都好”往往不是个合理的目标,不过当我早上4:00从噩梦中惊醒时,心里想的并不是我装作没看见的截稿日,而是点餐内容被我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