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蒋介石被逼准备抗战
的态度,只是应战,而不是求战。应战是最后关头逼不得已的办法。我们全国国民,必须信任政府已在整个的准备中;因为我们是弱国,又因为拥护和平是我们的国策,所以不可求战。我们固然是一个弱国,但不能不保持我们民族的生命,不能不负起祖宗先民所遗留给我们历史上的责任;所以,到了逼不得已时,我们不能不应战。至于战端既开之后,则因我们是弱国,再没有妥协的机会;如果放弃尺寸土地与主权,便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那时候便只有拼民族的生命,求我们最后的胜利。
第四,“卢沟桥事件”能否不扩大为中日战争,全系日本政府的态度;和平希望绝续之关键,全系日本军队之行动。在和平根本绝望之前一秒钟,我们还是希望和平的;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卢事”的解决。但是我们的立场,有极明显的四点:
1、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主权与领土之完整;
2、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变;
3、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
4、第29军现在所驻地域,不能受任何约束。这四点立场,是弱国外交最低限度。如果对方犹能设身处地,为东方民族作一个远大的打算,不想促成两国关系达于最后关头,不愿造成中日两国世代永远的仇恨,对于我们这最低限度之立场,应该不至于漠视。
总之,政府对于“卢沟桥事件”,已确定始终一贯的方针和立场,且必以全力固守这个立场。我们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准备应战而绝不求战。我们知道全国抗战以后之局势,就只有牺牲到底,无丝毫侥幸求免之理。如果战端一开,那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所以,政府必特别谨慎,以临此大事;全国国民亦必须严肃沉着,准备自卫。在此安危绝续之交,唯赖举国一致,服从纪律,严守秩序。希望各位回到各地,将此意传达于社会,俾咸能明了局势,效忠国家,这是兄弟所恳切期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