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冯恩说道:“我欣赏你的地方,茉莉,就是你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大概只有厨房的水龙头才能跟你比美。”
“话说的太快,你就品尝不到其中的妙处。这又不是在喝啤酒。”茉莉·欧洛奇的鬈发整齐地束在头上,长鼻子状似粉笔。她曾经在伦敦政经学院攻读社会学,如今在这家公司负责研究部门。“所以我告诉他,你可以拿走它,或是把它留下来。结果他说,如果你的想法是这样,那我就留下来。然后我就说好吧,但你可别明天哭着来说还要。那玩意儿具有独创性,而且可靠。它才不可靠呢,他回说,但你的确可以在奇特的东西上面获得启发。奇特,我就说了,你还不懂奇特是什么意思吧,如果我——”
史岱格酒吧里头人满为患。安德森的肋骨被某人粗暴地戳了一下,以至于漏听茉莉叙述的故事结尾,他也是这样错过故事开头的。
“这桩完美的罗曼史,就是这样结束的。”她转身朝向安德森。“你似乎有点情绪低落,宝贝。怎么啦?”
“没事。再来一杯。”
“谢啦,再来一杯啤酒,一杯完美的化学啤酒——我爱死它了。我要是今天才喝到它,大概分不出来它和真正的啤酒有何不同。”
他们站在柜台前,络绎不绝的人潮挤得他们彼此摩肩擦踵,然后又得客气地缩身保持距离。吧台后方玻璃的反光照得安德森一张脸蜡黄,脸上深深刻划出纹路,配上充满血丝的悲伤眼睛,以及稀疏的头发。他又点了几杯酒。
“别理他,”冯恩以低沉嘶哑的声音说道。“他意志消沉是理所当然的。”
“因为他老婆吗?”
“一部分啦。”
茉莉的长鼻朝前倾去。
“那又如何?我压根儿没想到,薇乐丽的事会让你如此看不开,宝贝。”
安德森大口灌下啤酒。
“才过了三个星期而已。”他为自己辩解的口气感到懊恼。“二月四日。至今只过了三个星期。”
“你得赶快振作起来,”茉莉说。“我这一生啊——为了让你好过些,我就把我的陈年往事全抖出来吧——失去三个老公。至于那些婚礼前就被我抛开的旧爱就甭提啦。我第一次结婚的时候,是既年轻又纯真,但也是头一回受到沉重打击。他时常对我拳打脚踢,但我不介意。我会离开他,是因为那时候他要求我当他女友的面捶他。他这种家伙,就是你们称之为饱经世故的人。”
“你的故事每一次都说的不一样,”冯恩赞叹地说道。“而且我说啊,是一回比一回精采。后来怎么了?”
茉莉大口喝掉啤酒。
“后来?后来我就离婚了,然后再婚。这一次的他年轻又纯真,是个需要妈妈疼的男人。你们想不到我会是个妈妈型的女人,是吧?不过他向来如此看待我,也许他的想法还不算太离谱吧。他很贴心,总会带些礼物给我——不太值钱,你们知道的,就是像烟盒、粉扑、丝袜啦这一些,反正你们想得到的东西应有尽有。后来警察在百货公司逮到他。原来啊,他是个偷窃狂。另一桩完美的罗曼史也就这样落幕了。”
“那第三个呢?”
“哦,第三个是个混蛋。但我要说的是,安迪宝贝,你得抬头挺胸、振作起来。总之啊,生命不过就是在一连串的咬紧牙关中过去。”
安德森摇晃杯中的啤酒。
“还有什么别的事需要我烦心呢?”他问冯恩。
“啊?”
“你刚说有一部分和我太太有关。那么另一部分是什么?”
冯恩倾身,窄脑袋直逼安德森而来,蜡黄肌肤上的坑坑疤疤一览无遗,教安德森目瞪口呆。
“办公室里有些传闻。有人说你每下愈况,需要休息一阵子。”
“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