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里想:哦,原来不是“多愁多病身”!那天关于周华芳的容貌他描述了很多,我只记着一句:“眼睛,还有手,还有洁白的小牙齿!”原来除了“香屁”,邓世清最初就是被周华芳的眼睛、手和洁白的小牙齿迷住的。
我俩那时都爱好文学。八十年代中前期,你若说爱好文学,人们就会敬你三分;若你是个“搞文学的”,人们就会再敬你三分;若你还在报刊上发表过几首小诗或小散文、小小说之类,人们就会又敬你三分,并且有很多姑娘会给你写信。不像九十年代直至新世纪初年,你若说你是写诗的,人们就会认为你是个疯子。甚至有人说,诗人最危险,是离饥饿最近的动物。而你若说你是一个作家,人们又会说,作家就像退休的元帅一样,以前的光环没有了,但还可以穿着不佩肩章的元帅服坐在那里。总之九十年代以后,就连作家都羞于说自己是搞文学的,因为你若说你是搞文学的,别人就会认为你是一个没用的人——“啥也搞不了的人才去搞文学!”社会的价值观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八十年代,人们还羞于谈钱;可到九十年代以后,已在公开逐利。黄河、长江可以改道,但却没有人能阻止这种价值观念的嬗变。
待我从姬飞那儿获知是邓世清打了他之后,我已和邓世清多年没有往来,他和康凤莲结婚我都不知道。康凤莲也没有请我们单位的同事参加她的婚礼。他们双方都是“二婚”,“一对新夫妻,两套旧家具”,大概也不想张扬。但邓世清还是应该请我的,我们毕竟有过那么一段亲密无间的关系。不请我,反过来说明我们已经疏远到何等程度,甚至完全形同陌路——自从我调离袁家沟中学后,我就再没有见过他。他的第一位妻子是否给他生下了“邓通”或者“邓雁”,我竟也一无所知。
邓世清成为我们紫雪市比较有名气的一家夜总会——康巴夜总会的老板,我还是这次姬飞被打后从姬飞口里获知的。确切一点,邓世清只是康巴夜总会的“二老板”,大老板是康凤莲的哥哥康二。在我们玻管局,有一个人一听到康二这两个字就哆嗦,这个人就是我手下的副主任科员老宋。
生活真是一个大染缸啊!和我在袁家沟中学一个炕头“同居”十年的老同事兼老友邓世清染指黑道,是我当初万万没有料到的事情。
当然,邓世清与他经营的康巴夜总会只是给人感觉带有那么点黑道的味道。截至他打伤姬飞之前,尚未听说他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至于他打姬飞,下手是重了一点,可毕竟有那样一个明摆着的客观原因,黑道之外的正常人群中亦时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不过邓世清生活走向的大幅度改变(我不想用“堕落”这个词),还是令我这个他旧日的老友吃了一惊。
在我的印象中,邓世清这个人虽然有点喋喋不休,话太多,但心术并不坏,心也不“硬”,所以对他毅然举起器械将姬飞打得爬不起来(或者就是打得“鸡”飞狗跳),我当时听说后还是有点不能相信,直到从医院探望姬飞出来,才确信真是这家伙所为。
一个原本还算纯洁的年轻人,为何七八年时间,变得如此不堪?我找不到答案。我不禁回想起我们一块儿相处的那些美好的岁月。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觉得邓世清就像粘在我身上的一块嚼过的口香糖,甩都甩不掉。我这里所说很长一段时间,就是指我在袁家沟中学的十年。在这十年中,我俩关系最“铁”的一个阶段,就是我与柳如眉恋爱以至于初婚的那些日子。
就像当初邓世清狠心地抛弃了王小梅一样,中师毕业后,周华芳也狠心地弃邓世清而去,鹊飞别枝。邓世清说他当时简直有一种痛不欲生的感觉。此后,邓世清恋爱一直不很顺利。他的前提条件是要找一个像周华芳那样的城市女孩。可城市女孩的眼睛都像二郎神杨戬的眼睛那样长在额头上,怎么会看上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