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三十四章
中师毕业的农村中学教师呢!何况他身高只有一米六五,被女孩子视作“残疾人”。邓世清惟一的特长是爱好文学,舞也跳得不错,后来和他交往的那些女孩大都是跳舞时认识的。每到寒暑假,他回到紫雪城大都泡在舞场。那时跳舞十分流行。可那些女孩和他相处一段就不愿意了。那些女孩乖巧得很,分明是她们自己不愿意了,却对邓世清说是她们的妈妈或者爸爸不愿意了。每次失恋后,邓世清就拉着我喝烧酒,酒喝高后涕泪滂沱给我背诵几首拜伦雪莱或者普希金叶赛宁的诗。诵毕便用叶赛宁说过的一句话反复安慰自己:别难受,别折磨自己。一切都将过去,犹如轻烟飘过白色的苹果林。一次喝醉酒后,他竟拍着我的肩膀说出一句振聋发聩的话。他说:“在河,你说七十年代末期、八十年代初期咱们搞文学还可以理解;可八十年代末期人们都开始搞钱了,咱们还在搞文学;人们搞完钱又开始搞女人了,咱们还在搞文学;你说咱哥们儿是不是很傻是不是很傻!”这个醉鬼当时竟猛地扯了一把我的衣领,然后手一软,脑袋一偏,便醉得不省人事,只是眼角慢慢渗出两滴泪珠。

    我俩的文学梦就在这次喝酒后结束得干净利索,从此再不谈文学。

    我和邓世清情感的沸点是在我和柳如眉结婚的婚礼上。那是1988年冬天,至今我都记得十分清楚。我结婚邓世清跑堂端盘子时,当着那么多宾客的面在食堂摔倒,当场将眼镜甩出去。这家伙总是在关键时候让人“大跌眼镜”,给人们平添一些笑料。

    我结婚的1988年前后,紫雪城年轻人结婚在饭店包酒席的还不多。那时工资低,挣的钱少,结婚时大都是请一个有点名气的厨子,再请一些帮手,自己做酒席。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省钱。可见那时人们的生活水平距现在还是有很大差距。我当然也不例外,早在结婚前十天,便叫来一帮同学朋友帮忙,将婚宴定在市技工学校的一个学生食堂来做。当时恰好是寒假期间。那时年轻人结婚,大都在暑假或者寒假,学校放假,去学校包学生食堂容易。

    我请来的七八个帮忙的同学朋友中,邓世清是最卖力的一个。他显得特别兴奋,好像不是我结婚,而是他结婚。举行婚礼的前两天晚上,我骑自行车来到技工学校。那几天,我主要负责布置新房,做酒席这一摊全部交给邓世清打理。我来到技校,见灯火通明的食堂里,只剩下邓世清一个人。他当时正十分专注地用烧红的火柱烫一颗硕大的猪头,散发出一种极其难闻的味道。走到身边他才发现我,扭回头对我说:“买来的猪头毛没褪尽,得重烫一遍。”我这才发现地下摆着十颗猪头,其中有八颗已烫干净,他正烫着的是第九颗,第十颗还没有烫。我俯身将烫过的和没烫过的作了比较。烫过的确实干干净净,耳根旁、嘴唇边、包括鼻孔里都收拾利索了,白白净净像女人的屁股蛋子。而没烫过的那一颗角角落落里全是毛,有些地方甚至有很多毛。“还有二十只鸡,我也重新拾掇了一遍。”邓世清向前边一指,我才发现案板上还放着二十只褪得干干净净的鸡。我当时心里有点感动,站在那儿和他说了半个钟头话。他和我说几句话,将烧红的火柱从炉膛里抽出,“咝”一下就在猪头上烫起一股白烟,那股难闻的气味直冲我鼻孔。我屏住呼吸以手扇烟退后几步,待烟雾散尽后再趋前和他说话。到我十一点多钟准备离开时,他已将第九颗猪头拾掇利索。我看他累了几天,让他和我一起离开。“剩下这一颗明天再烫吧!”我指着地下那颗没烫的猪头征求他的意见。他却摇摇头对我说:“明天还有明天的活,今天必须将这颗猪头烫完!”说着他已弯腰将这颗猪头从耳根上一把拎起来,扔在炉台上,将烧红的火柱“咝”一下戳了上去。眼里露出恶狠狠的光芒,简直有点像当年国民党反动派用类似的酷刑折磨被叛徒出卖的我地下党员一样。

    他坚持要将最后一颗猪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背叛简介 >背叛目录 > 第三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