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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一位女友主动请他的,他推辞不掉。他和那位女青年跳得有点心不在焉。应该说那个女青年很不错,身上散发着一种好闻的香水味。那种香水让他心动,但他头脑里却挥不去由于肖如玉和那个姓赖的跳舞所引起的不快。肖如玉的女友同他跳舞更多的只是出于礼节上的考虑,因为她是主动请他跳舞的,而不是他主动。一般情况下,一个女生是不会主动请一个男生跳舞的——它有悖常理。她没有同他跳舞的义务。除了香水的味道好闻之外,那个女友确实长得也很好看。可邓一群知道,自己在事实上和她们还是有很大的不同。

    那个晚上肖如玉意外地请邓一群送她回家。邓一群过去很想到她家里去看一看,但她却一直微笑着,没有应允。邓一群在心里,很想早一点介入那个家庭。由于她的主动邀请,使他在心理上多少减轻了跳舞时候的不快。他们坐在taxi里,靠得很近。她仍然在点兴奋,对他说:“我们过去在学校里就很好,那个小朱(其中的一个女孩子)小时是和我一起长大的。”邓一群本来不想提那个姓赖的,但她可能心虚了,主动地装作大咧咧的样子说,“其实赖培养这个人最无聊了,他过去追过小朱。他太公子气了,我们都把他叫作公子。”

    邓一群在心里笑了笑,他知道她这话是有意说给他听的,表明她虽然晚上和姓赖的跳舞跳得很默契,但事实上却并没有看重(中)他。他在她心里没有位置。邓一群当然不会相信这样的话,心想:我又不是傻子。但是,她这样的表态也总是好的,至少是暗示她愿意和他发展关系。他去拉她的手,她甚至还有意捏了捏他的手指。这一暗示多少有点色情成分在里面,所以,当时坐在车里的邓一群就有了一种冲动。

    她家果然住在省级机关的一个家属院里面,而且这个院子是属于厅局级老干部的。它坐落在琅琊路上。琅琊路也是处这个城市的市中心位置上,但奇怪的是,它却异常地安静。在这条路上,一般的机动车辆是不准通行的,只有小汽车才能开过。过去这里是外国人的一个租界。从这条路到邓阿姨家只隔两条路。她在院子门口和邓一群作别。邓一群在心里想:一定要表示点什么,不能就这样简单地同过去一样分别。他就拉着她的手,说:“我不想让你这么进去。”她笑一笑,说:“不行啊,天已经很晚了。”他说:“我也跟你进去。”她笑起来,说:“不行。”他笑起来,说:“一句玩笑,你害怕了?”她说:“我害怕什么。”他说:“我要亲你一下。”肖如玉看了他一眼,说:“不行。”但他听得出来,她这样说并不严肃认真。他拉着她的手,靠在了院门边的一棵法桐树下。路灯打在法桐的树冠上,在他们身上罩上了一层阴影。阴影让他们产生了安全感。

    邓一群把她挤到了墙边上,双手拥住了她,然后想把嘴贴到她的唇上。但她显然明白了他的企图,就尽力躲着他的唇,可有一点,她的身体却是不动的。后来他的唇就落在了她的脸颊上,眼睛上,耳垂上,脖子上。他闻到了她身上的香味,这种香味与别的姑娘不同,不论是林湄湄,还是王芳芳。葛素芹也不是她这种香味。是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自己不同的香味呢?

    她像是完全被动地接受他这样的亲吻,但他知道她内心是愿意的。他就长久地吻她,一边吻在心里就一边想:这是吻的第一个真正的城市姑娘。征服她,并非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肖如玉后来推开他,回去了,在进入院门的时候还回头看了他一眼。这一眼让他感觉很满足。在坐车回去的路上,邓一群想:我终于把事情发展成一定眉目了,但还要继续。而对那个姓赖的不快,他已经不再想了。

    第二天上班后九点多一点,邓一群给肖如玉打了个电话,听起来她在电话里的声音很愉悦,看来她的心情不坏。邓一群说:“昨晚上睡得好吗?”她在电话里笑一笑,说:“好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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