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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十一点。那时候你丈夫在吗?”

    “在,”她答得非常肯定。

    “我看见他的。”

    “可是八点半到十一点这段时间,你并没有看见他!”

    她哭起来,小颗小颗的泪珠连串的滚下来。

    “别对我吼嘛。”她哽着声音说。

    “回答问题,不然立刻把你带走。”

    “没有!”她高声尖叫。

    “从八点半到十一点我都没有看见他。”

    逮着了!胡提姆心中有一股蛮横的快感。

    他自鸣得意的再驶回第十八街,千万别让贝隆纳跑掉,免得功亏一篑。白色凯迪拉克果然还在。胡提姆停在望得见大门口的附近。他撒了泡尿在空牛奶盒里,这玩意是紧急钉梢时候必备的要件。

    他在车里足足坐等了一天,肚子愈来愈饿,他不断骂自己没事先买个三明治、糖棒,或咖啡什么的。他抽光一整包烟,那混小子还是没出现。

    “他究竟在里面搞什么玩意?”他忍不住大声说。接着开始幻想市场里面的光景:大堆的牛排、肉块、肉丁,肉末、子鸡……他想得发晕,他简直饿昏了。

    他打了两、三次盹,每次惊醒,凯迪拉克仍旧在。胡提姆坚持到底,为了保持警觉性,他拚命回想和贝太太的谈话内容,并计划该如何下笔写报告。

    晚上八点四十五分——路灯亮起——贝隆纳跟另外两个家伙从肉市场走出来。三个人又说又笑,又打又闹,胡提姆怀疑他们是否灌饱了老酒。

    三个人终于分手,贝隆纳驾车离去,胡提姆跟着他,在严重塞车的情况下,他不得不逼近距离,他不愿意在饿得要死、坐等这许多钟头之后,把目标跟丢。

    贝隆纳在五十三街左转,穿过河边一处黑漆漆的工业区。他到底要去哪?胡提姆胡涂了。车辆渐渐稀少,他保持间隔半条街的距离。贝隆纳转上十一街,再过两个街,减慢速度,找到了停车位。贝隆纳走进一家酒店。路灯不强,店名还是看得清楚:“鲸尾”,好名字!

    胡提拇越过姓贝的车,停好,再往回走。酒店的窗子都是雾气,看不见里面,但是很像是讨海人进出的酒吧,要是你进去叫杯马丁尼,外加两颗橄榄,保证遭一顿白眼,再把你踢出来,扔到街上。他一时拿不定主意,是进去,还是留在车里,或者干脆回家。结果店门外的大招牌替他做了决定,上面写着:香肠、汉堡、热狗、现烤三明治。

    店里跟他想象中的情形差不多:白瓷砖的墙上尽是油垢,老式的木头吧台在一边,桌位在另一边,电视机用铁链高挂在天花板上,还有亮着彩色灯泡的点唱机和香烟贩卖机。后面,一个黑大胖子正挥汗如雨的在弄香肠。

    胡提姆看见他的目标坐在吧台边,跟两个家伙在说话,他溜进一个空着的小隔间,再拆开一包烟,向四下看看。

    以这个时间来说,生意实在好得离谱,到午夜不挤瘫才怪。贝隆纳是穿得最登样的一个顾客。其余的都很邋遢:有水手、有泥水工、有流浪汉,有一个家伙已经醉趴在桌上。

    胡提姆想不透贝隆纳为什么会光顾这种鬼地方——然后他看到了吧台后面的那堵墙,墙上挂满了拳击手的照片:已死的,过气的,新进的——个个戴着手套,一副杀气腾腾的备战架势。

    胡提姆想起双杰森说过贝隆纳以前是拳击手,怪不得,他来这里可以让他吹嘘吹嘘风光的过去。跟他谈话的两个家伙,还有酒保,都有共同的特征:厚肩、钩鼻、招风耳。看起来都能把胡提姆嚼个稀烂,然后吐到一丈远。

    “怎么样?”

    他惊得一抬头,一个女侍站在隔间外。是个老女人,一双萝卜腿上裹着一双厚厚的裤袜。下巴壳上一颗大黑痣,上面还长了两根黑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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