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谋杀。不过刺杀是谋杀而不是凶杀,除非刺客是受雇于人。其间微小的差别就在于不只是蓄意,而且还要有强烈情感。冷酷的强烈情感。
若维多·麦兰是因为与窃贼格斗而遇害,那就是一桩凶杀案。若他是被某位他所认识的人刺死,某位深思熟虑过并事先计划好的人,无论是基于何种理由,都是一桩谋杀案。狄雷尼无奈的摇摇头。他知道,一旦在两者间做出决定,也就代表了他处理这个案子的大方针。他还没正式开始侦查,便已经面对了令局里左右为难的基本问题。最后,他深呼吸,在档案夹上写下:“维多·麦兰谋杀案”,就此尘埃落定。
他将审阅局里纪录时所写下的两页笔记与问题夹在档案夹内,然后将一迭便条纸拉到面前,开始将他打算在私下调查时进行的事项列成列表。他没有依特殊的次序写下这些事项,只是想到了就写。
待他绞尽脑汁将那张清单尽可能完整列出之后,开始将所有事项依序排列。这个过程与这些构想本身同样重要。他挣扎、奋战、乾坤大挪移,试着建构出最合理的顺序。排序完成后,他将这最后的结果放入档案夹内。这让他很高兴。这是“他的”文件。至目前为止,麦兰案都只有别人的文件。他正准备再多做些档案夹,标示“被害人”、“经纪人”、“妻子”、“情妇”等等时,电话响了。
“我是艾德华·X·狄雷尼,”他说。
“组长,我是埃布尔纳·布恩小队长。”
随后一阵静默,两人都在等对方再开口。最后……
“是的,小队长,”狄雷尼说。“索森说你会打过来。我们何时碰个面?”
“全听你的。长官。”
声音听来有点鼻音,不大稳定。不会口齿不清,但确实有情绪亢奋的情况,已压抑住了不过确实有。狄雷尼脑海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邀请他共进晚餐。有烤牛排及烘焙马铃薯,各种美食。不过他又有另一种想法。他和布恩第一次碰面最好是一对一。如此他可以先评估这个人,再将他介绍给家人。
“今晚九点方便吗,小队长?”他问。“到我家?还是你有其他打算?”
“没有,长官。九点可以。我有你的地址。”
“好。那就到时候见了。”
狄雷尼挂上电话,再回头整理那迭官方报告与笔录。他开始将这些文件分门别类放入新档案夹中:“受害人”、“经纪人”、“妻子”、“情妇”……
中午时他吃了一份三明治与一杯牛奶,在二五一辖区的街道遛跶了一会儿,抽了根雪前。他在下午回到住处,继续做归档的工作。这种事情很繁琐,不过大部分的警务工作都是如此。事实上,他在做这种“让事情有秩序”的工作时,会有一股奇特的满足感。
警察的工作不就是如此吗?让一个脱序的世界回复原状并维持秩序。这不只适用于社会,对个人也是如此。甚至对警察本身亦然。因此才会有填不完的表格、不断增加的大量规则;也因此才会有形式主义,以及“等因奉此”之类的荒谬八股。警察绝对不会说他抓到了一个恶棍。他在归档的报告或法院作证时不会这么说。他是拘拿一名嫌犯,或羁押一名作案者。
“警官,你第一次遇到被告是什么时候?”
“我于今年四月二日上午九点十五分接近被告,当时他正要离开位于纽约市曼哈顿行政区雷辛顿大道与九十街交会处的布格酒店。我表明自己的身分,随后依照规定宣告他的法律权利,并将他逮捕,以所指明的罪行指控他。然后我伴随被告至二五一管区分局,他于此遭到监禁。”
在一个疯狂的世界中令人感动的追求精确……
狄雷尼组长就这么埋头归档,试着在维多·麦兰的谋杀案中建立起秩序。
晚餐美味可口,三分熟的带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