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鸡,还戴一条项链。你知道——嬉皮那种东西。”
“口音呢?”狄雷尼点头。
“口音?”布兰根席覆述,想了片刻,然后说。“不是土生土长的纽约人。我猜是中西部。抱歉没法讲得更确切一点。”
“你已经很厉害了。”狄雷尼向他保证,大感振奋。“你认为他强壮吗?”
“强壮?我猜是。能一拳打断别人下巴的人不可能不强壮,对吧?”
“对。你个人对他的印象如何?娘娘腔?”
“有可能,队长。那样痛揍一个明显是玻璃圈的人,其中一定别有意味,对吧?”
“对。”
“我想控告他,但受害者拒绝签任何东西,所以我还能怎么办?”
“我了解。”狄雷尼说。“相信我,这跟那份申诉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相信你,队长。”
“你知不知道他在哪里工作,是做什么的?”
“我报告里没写?”
“没有。”
“真抱歉。但你有他律师的姓名和地址,是不是?”
“哦是的,有,我会去问他。”狄雷尼撤谎。这是布兰根席犯的第一个错,不过是小错。找律师是没用的,对方只会拒绝透露资料,然后一定会告诉布兰克警方来问过问题。
“差不多就这样了。”狄雷尼说。“非常谢谢你的帮忙。你现在在办什么案子?”
“漂亮极了,队长。”布兰根席热切说道。“老太太在自家公寓被杀。勒死。没有强行进入的痕迹,就我们看来也没有东西被偷。邻居闻到臭味,我们才被找去。公寓又破又小,但结果老太太其实很有钱。”
“谁继承遗产?”
“侄子。但我们彻头彻尾查过他,他的不在场证明站得住脚。当时他在佛罗里达待了两星期,我们查过。他真的在那里,每一分钟都在。”
“去查他的银行账户,往回查六个月一年左右,看看有没有提出一大笔钱的纪录——也许五或十次大额提款。”
“你是说他花钱雇人——?那个狗娘养的!”布兰根席怨恨地说。“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
“再多待二十五年就行了。”狄雷尼大笑。“你会学到的。再次谢了。如果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事,尽管找我。”
“我会记住的,队长。”布兰根席用他那深厚的喉音说。
“没问题。”狄雷尼认真的说。
挂下电话,他调好酒,大喝一口,然后咧嘴而笑,笑了又笑。他环顾四壁、天地板、家具,对每一样东西咧嘴而笑。感觉很好。这超越了他关于常识的第一篇文章:亲自观察的证据和经验的价值。甚至超越了高捧直觉和本能的第二篇。现在他身处在没发表过的第三篇的领域,芭芭拉已经说服他那篇永远不该发表,而且她说的有道理。因为在那篇探索警探与罪犯关系——他的敌手概念理论——的专论里,他鲁莽地大肆写到成功警探的“欢乐”。
他现在就是这种感觉——欢乐!他埋首于“丹尼尔·G·布兰克”的新档案,加进布兰根席警探报告的每一点,而没有一点,没有任何一点明显不符他原先那份“嫌犯”的轮廓。他边扩充笔记,边感觉愈来愈笃定。这真美,真美,一切都太美了。而且,一如他那篇没发表的文章所写的,这种追逐有着感官快感——是否有性意味?他全神贯注,迅速写着他的报告、他美丽的新档案,电话响了五声他才接起,事实上接起的同时还在继续写。
“我是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
“我是朵夫曼。又一个。”
“我是——什么?”
“我是朵夫曼巡官,队长。对不起吵醒你。又一件命案。相同类型,有些额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