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有人一而再、再而三说:“肏他妈的,肏他妈的,肏他妈的……”
有人说:“咱们现在就去逮他。杀了他。”
狄雷尼一直倾身向前,盯着警徽。不难想象发生了什么事:丹尼尔·布兰克摧毁证据,把那些证件和玫瑰花瓣冲下马桶或丢进垃圾焚化炉,但这是实心金属,所以他想最好丢掉。这招不聪明哦,丹尼男孩。
“杀了他。”有人又说一遍,声音较大。
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他先前始终不透露丹尼尔·布兰克罪证确凿一事,为的就是希望避免这问题。他知道一旦有警察遇害,所有警察都成了西西里人。他见过这种事发生:一名巡警中枪,他的分局立刻挤满来自全城的警察,身穿格子布挡风夹克或西装,警徽别在领口,自愿牺牲下班时间来工作。有没有什么他们能做的事?任何事?
那是畏惧、愤怒、苦痛与悲伤的混合。你若非其中一份子,是不可能了解的。因为这是一份兄弟之情,不管被杀的警察是否腐败、愚笨、懦弱,都毫无关系。如果你是警察,那么任何警察遇害都损及你。你不能忍受这样。
麻烦在于,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对自己承认,麻烦在于这一切他都能在理智层面上了解,同时又不像这些瞪着遇害警察的警徽的人情绪激昂。他要自己安心,这不是表示他缺乏感情,而是跟这些愤怒弟兄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样。对他而言,所有命案,所有在神智清醒状态犯下又毫无悔意的命案,都必须接受审判。不管是总统遇剌、小孩被丢下屋顶、酒馆闹事醉汉被刀剌死,不管是什么情况,不管是什么地方,不管是什么人。他的兄弟之情范围更广、更大、更宽,涵括一切,一切,一切……
但现在他被一群热血沸腾的男人包围。他知道只消说声:“好吧,咱们上。”他们便会蜂拥追随,破门而出。丹尼尔·G·布兰克会被百万颗子弹射得体无完虏,落入黑暗。
狄雷尼队长慢慢抬头,环顾这些脸孔:有的冷硬,有的扭曲,有的火热。
“我们照我的方式来。”他说,尽可能保持声调毫无抑扬顿挫。“布兰根席,派人采警徽上的指纹。清理这堆垃圾。垃圾桶放回街角,你们其他人回自己岗位。”
他大步走进书房,关上所有的门,不动声色坐在桌旁侧耳倾听,听见众人嘀咕、拖着脚走路的声音。他想自己最多只剩二十四小时,然后就会有冲动的人跑去开枪打死布兰克。这也是他跟蒙妮卡·吉尔伯特说过自己会做的事。但理由不同。
大约晚上七点半,他穿上够暖的衣服,离开家,告诉纪录进出的人他要去医院,但其实是去做每日例行的突击巡逻。他知道值班的弟兄都晓得他会不时出现;他就是要他们晓得。他决定用走的——他在屋里坐太久了——卖力大步走向东城大道,确定老虎一号——也就是负责看守城堡的人——确实就位,没有摸鱼打混。这就像玩游戏一样,要看见老虎一号而不被看见。今晚他赢了,弓着肩膀,瞪着地上,一瘸一拐走过老虎一号,丝毫没流露出认识他的样子。唔,至少这小鬼在值班,在城堡前面来回巡逻,而没有——狄雷尼希望——花太多时间去哪里买杯热咖啡或更烈的什么。
他迅捷走回白宫,站在对街,瞪着布兰克的公寓大楼。希望丹尼男孩今晚就此安歇。狄雷尼队长瞪了又瞪,再一次有那股不理性的冲动,想上楼去按门铃。
“我是纽约市警局的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想跟你谈谈。”
疯了。布兰克不会让他进去。但狄雷尼真的只想这样——只想谈谈。他并不想逮捕或伤害布兰克。只是谈谈,也许了解一下。但这是毫无希望的,他只能想象。
他敲敲电力公司箱型车,车内的人谨慎开锁开门。开门的人认出他,一把拉开车门,随随便便敬个礼。狄雷尼上车,车门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