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我曾有个姐姐,她叫萝西
她耸耸肩膀。
“我不要老爸给我的东西,我宁可自己争取,而且反正——”
鼓手一阵兴奋乱敲,乐团再度开始演奏,盖过了萝西的下半句。她笑了笑,指着酒吧后方,那里通常静得连自己在想什么都听得见。我牵着她的手在前头带路,挤过一群戴着无指手套、眼影涂得像浣熊、蹦蹦跳跳的女孩。她们身旁围了一圈不善言词的家伙,心想只要缠得够久,或许能赢得佳人一吻。
“这里,”萝西说,一边坐到砖块封死的窗户壁架上。
“他们还不错,我说台上那些家伙,对吧?”
我说:“他们棒呆了。”那星期我每天在城里走动,四处问人需不需要零工,却几乎只换来讪笑。全世界最脏的餐馆征求厨房工人,让我满怀希望,心想没有正常人会干这种工作,但经理一发现我住哪里就拒绝了,隐隐暗示厨房曾经掉过东西。过去几个月来,谢伊每天都在冷嘲热讽,说家里高材生读了这么多书,竟然连一份养家活口的薪水都挣不到,而酒保才刚收走我最后一张十镑钞票。我管他什么乐团,只要音乐够吵够快,让我脑袋放空,就是好乐团。
“哦,不对,他们还可以,没那么好,而且有一半归功于这个。”萝西举起酒杯指着天花板。盖立根酒吧有五六盏灯,多半是用类似打包绳的绳子捆成的,由一个名叫谢恩的人负责,只要拿酒太靠近操控台,他就会扬言揍人。
“什么?你说灯光?”谢恩不知道怎么弄出迅速移动的银色闪光,将乐团渲染得粗俗狂暴,看来待会儿肯定有人要下台算帐了。
“没错,就是谢恩,他很棒,是他让他们生色的。这个团完全靠气氛,只要拿掉灯光和服装,就只是四个傻蛋。”
我笑了:“哪个乐团不是这样。”
“是啊,算是,可能吧,”萝西隔着杯缘侧头看我一眼,神情近乎羞涩说,“我可以跟你说一件事吗,弗朗科?”
“说吧。”我喜欢萝西的心思,假如能住到她心里,肯定会开新得一辈子不想离开,每天东走西看。
“我想做的就是这个。”
“你说灯光?帮乐团打灯?”
“没错。你也知道音乐会让我变一个人,我从小就想进这个圈子。”我知道,所有人都晓得,忠诚之地只有萝西一个小孩将坚信礼的钱拿区买专辑。但这是她头一回提到想当灯控。
“我唱歌五音不全,而且对创作一窍小通,不管写歌或弹吉他,统统不行,但我喜欢这个。”她扬起下巴对着来回移动的灯光说。
“是吗?为什么?”
“因为那家伙让乐团变得更棒,就这么简单。不管他们表演得好或坏,就算听众只有两三只小猫,也不管有没有人注意到他,无论如何,只要他在就会让乐团变得比原来更好。要是他够厉害,本事够高,每次都能让他们好上几百倍。我喜欢那种感觉。”
她眼中的神采令我开心,跳舞过后,她头发乱得狂野,我伸手抚平她的头发。
“是很不错,的确。”
“而且只要做得好,结果就会不一样,我很喜欢。我从来没有那种经验。我在纺织厂缝好缝坏根本没有人在乎,只要不出错就好,这是唯一的重点,到健力士工作也不会例外。我希望自己有一技之长,不但做得很棒,而且要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我说:“看来我得让你溜进盖提剧院后台玩开关了。”但萝西没有笑。
“天哪,是啊,你想想看。这里只有一些不入流的玩意儿,想想要是拥有货真价实的没备,比方说在大型酒吧里,假如替巡回演出的好团工作,每两天就能摸到小一样的器材……”
我说:“我不要你跟着一票摇滚乐手去巡回,谁晓得你会煞到谁。”
“你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