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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个人的本性中都同时存在着恶源与善端,换言之,人性本恶亦本善。

    <er h3">三

    2009年12月13日,我在四川绵阳讲学回京之前,在宾馆看到一段美国的科幻电影,未见头尾,不知片名,但那故事的片段却引起了我的兴趣。在影片中,一位身材肥胖智力超人的科学家发明了一种可以“修剪”遗传基因并使人返老还童的科学技术。同时,他发现自己的遗传基因中有一段邪恶的dna链,总在关键时刻显现出来破坏他的爱情幸福。于是,他运用自己发明的技术,查明了那段“邪恶基因”的位点,然后自己做“手术”将其切割封闭。于是,他告别了邪恶,但同时也丧失了自己的聪慧……也许,这只是一个寓言。

    人类的遗传基因中同时存在着恶源与善端,而在某些人的遗传基因中,恶源大于善端。这种人比其他人更具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性。如果他们是普通百姓,他们有可能成为杀人犯或者抢劫犯;如果他们是政府官员,他们有可能成为恶官或者贪官;如果他们执掌国家大权,他们有可能成为独夫民贼或者暴君。假如,有朝一日,人类真能识别遗传基因中的恶源,并且掌握了“修剪”那些恶性dna片断的技术,那么人类就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中存在的犯罪问题,就有可能实现“让世界充满爱”的梦想。这就像人类试图通过遗传基因手术来根治癌症的理想。当然,犯罪不同于癌症。人类即使掌握了这种技术,也未必就能普遍使用,因为那不仅会侵犯人权,而且会产生使人类变成弱智的风险。

    我以为,明确“人性本恶亦本善”具有现实意义。因为人性中既有恶源也有善端,所以社会环境就成为影响人类行为善恶的决定因素。如果社会环境养善,那么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向善。如果社会环境养恶,那么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向恶。在当下中国,人们经常感叹好人太少。为什么呢?因为当下中国的社会环境不养好人!在一个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都鼓动人们为成为强者而进行恶性竞争的社会中,人们很难“与人为善”。在一个从道德和文化两个层面都纵容人们为获取个人利益而弄虚作假甚至坑蒙拐骗的社会中,人们很难“独善其身”。于是,在官场上,在商场上,在各行各业的职场上,人们都竭力发扬自己体内的恶,以便对抗并战胜他人的恶。一些父母甚至从小就想方设法把孩子培养成“狼”,因为他们担心自己的孩子会成为落入“狼群”的“羊”。有些贪官在为自己的恶行辩解时声称“确有苦衷”;有些奸商在为自己的丑行辩解时抱怨“别无选择”;甚至一些外国商人到中国行贿行骗还说什么“入乡随俗”。此外,有人还主张“以恶治恶”,“以暴去暴”。例如,有些执法者就以执法对象是“恶民”和“刁民”为理由,公然使用恶性执法手段,如暴力执法、刑讯逼供、野蛮拆迁等等。但是,以恶治恶,只能使人更恶,只能使社会环境更加恶化,因为在“狼”的世界中,谁都不甘心为“羊”!

    要使我们的社会行为环境能够养善,就必须有人率先行善。那么,谁应该率先行善?我以为,社会中的强势群体应该率先行善,因为这样做比较公平。如果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率先行善,那就会使弱者更弱,不利于社会的公平正义,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其实,这也符合强势群体的利益,因为强势群体最需要社会的和谐稳定。所谓社会中的强势群体,就是那些掌握权力的人和掌握财富的人。要想保住已经掌握的权力和财富,他们就需要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社会不和谐、不稳定,他们手中的权力和财富就会受到威胁。人类的历史已经无数次证明了这个社会变革的规律。对此,强势群体要有忧患意识,更要有忧患行为,只有以实际行动抑恶扬善,才能防患于未然。

    构建抑恶扬善的社会行为环境,必须以民主和法治为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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