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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浮影
都还没用过暖炉。”

    “那么,是那犯人为了弄乱死亡时刻而做的啰?砧警官。”

    “我猜一定是这样。犯人还做了另一项破坏犯罪时刻的事。”

    “那是什么呢?”

    此时哥哥的喉咙深处因吞下唾液而出声,砧警官瞪着大眼看着哥哥。

    “你想是什么呢?仁木雄太郎先生你是比谁都先到现场的难道你会看漏了吗?”

    “是座钟吗?正方形的。”

    “是的。你看到的时候,那个钟是什么样子?”

    “掉在桌子底下的地板上,好像是被害者要倒下时碰到桌子,在那一刹那掉下的。而字盘上的玻璃破裂,指针停在八点五分。”

    “是这样吗?犯人为了掩饰行凶的时刻,胡乱地把指针往回拨,而后敲打地板的。”

    “你怎么知道的?”

    “理由有二。第一、假设是八点五分行凶的话,被害者就不可能在八点十六分打电话给你。退一步假设,打电话的不是被害者内海房子本人,而是有人模仿她的声音……”

    “模仿?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即使声音能模仿,那叫声所表现的恐怖感绝对假不了。即使是多么有名的演员也无法发出那种声音——令人毛骨悚然。”

    “知道了、知道了,小姐,我只是假设而已,我断定被害者不是在八点五分被杀,事实上还另有依据。”

    “另有依据?”

    “是这样的。假设那时钟是在被害者倒下时落下自然停止的话,行凶的时间也不是八点五分,而应是七点三十五分,因为,近越这个人有将时钟拨快三十分钟的习惯,因为他主张所有的事情都比他人快三十分钟,所以那座钟也拨快三十分钟。”

    “哦?昨天也这样吗?”

    “是的,昨天也和往常一样将时钟拨快三十分,就这点,欧巴桑也证明没错。因此,假设犯人没有在时钟上动手脚的话,正确的行凶时间应是七点三十五分。但是却有证据可以证明七点三十五分以后被害者还活着。”

    “那是怎么一回事?”

    “昨晚七点四十五分左右,附近的蔬菜店的老板娘经过那房子,而且从书房的窗户看到内海房子,这女人平时常在近越家进进出出,所以认识内海房子,是个非常利落的女人而且所叙述的事情非常清楚,因此我认为她的证言可以探信,关于时间方面也很清楚的说出七时四十五分,并不是说特别戴有手表,而是刚好此时听到附近私营铁路电车行走的声音,或许你也知道,新宿、汤本之间的电车是中途不停站,而且是边走边鸣声,而下行列车经过自己住家附近时是七点四十五左右,实际调查看看也应是如此,普通的电车都一样且经常经过,所以不能成为时间的证明,但这种电车的声音很特别,所以这女人下意识的就注意到时间,因此应可以采信。此外,依据这女人的叙述,昨晚七点四十五左右经过杂木林要去办事的途中,经过了近越家的侧面,那时书房里点着灯,从窗户里看到内海房子的侧面而且也听到讲话声。”

    “讲话声?还有谁在场吗?”

    “是的。另一个人站在窗户旁边,因为逆着光线所以只看到黑色轮廓,但确定是男的。内海房子面向窗户坐在椅子上对另外一个人用很强烈的口气不知在说些什么。”

    “强烈的语气?——是不是吵架?”

    “这不太清楚。或许是吵架一也或许是傲慢的声音。蔬菜店的老板娘是这么说‘摆出一副高傲的笑脸’,所以与其说是吵架,倒不如说是在向对方夸耀些什么。本来,房子这女人对谁都是这种讲话态度,尤其对男人更是如此。”

    “砧警官,你是不是认为那男人是犯人?”

    “是这么想的,但至今还不能断定。因为犯人也可能是女性。昨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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