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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节
架,黑黢黢地像个笼子,黯淡光线照得一对弯曲的象牙闪烁微光。

    潘德嘉斯特关紧房门,熄灭矿工帽上的灯。

    玛戈从硬纸板上的小孔望出去,走廊和安全保管区敞开的大门一览无遗。

    “你看吧。”她对潘德嘉斯特说,从门前让开。

    潘德嘉斯特走上前来,隔了一会儿说:“非常好。只要手电筒里的电池还撑得住,我们就藏得非常安全。”他从门前退开,好奇地问:“你怎么会记得有这个房间?”

    玛戈害羞地笑了笑。“我记得星期三你领我们过来的时候,我见过一扇标有‘厚皮类动物’的门,当时还琢磨工作人员该怎么把象骨塞进这么小的一扇门。”她走上前去,“从窥视孔监视的任务就交给我了。随时准备好冲出去,把那东西关进安全保管区。”

    佛洛克在他们背后的黑暗中清清喉咙:“潘德嘉斯特先生?”

    “怎么?”

    “原谅我问一声,你在武器方面的经验如何?”

    “实话实说,”探员答道,“我妻子过世之前,我每年冬天都要去东非几周,狩猎大型动物。我妻子曾醉心于狩猎。”

    “啊哈,”佛洛克答道,玛戈听得出他松了一口气,“这只动物很难杀死,但我不认为毫无可能性。我显然不怎么擅长狩猎,但只要我们通力合作,应该还是能击败它的。”

    潘德嘉斯特点点头:“不幸的是,这把枪让我落于下风。作为手枪来说,它的威力确实不小,但不可能比得上用硝基火药的点三七五口径高速猎枪。如果你能说说这种动物的弱点何在,应该会很有帮助。”

    “就运算结果而言,”佛洛克缓缓开口,“我们可以认为这种动物骨骼粗重。正如你已经发现的,射击头部无法杀死它。若是瞄准上背部或胸部射击心脏,子弹肯定会被上半身粗壮的骨骼和肌肉弹开。如果能找到侧面的射击角度,也许能从前腿后方打中心脏。但是,它的胸腔多半犹如铁笼。仔细想来,我认为这只动物的要害部位没有致命弱点。瞄准腹部射击应该能杀死它,但时间会拖得很长,拦不住它死前发动反击。”

    “真是难以让人安心。”潘德嘉斯特说。

    佛洛克在黑暗中动了动:“所以我们有些左右为难。”

    沉默片刻后,潘德嘉斯特忽然说:“也许还有个办法。”

    “如何?”佛洛克急切地答道。

    “几年前,我和妻子曾在坦桑尼亚猎过薮羚。我们喜欢独自出击,不要人帮忙背枪,因此身边只带了30-30的猎枪。我们在河边埋伏,忽然有一头南非大水牛向我们发动攻击。这头大水牛几天前被偷猎者打伤了。南非大水牛的性情很像骡子:一方面从不忘记受过的伤害,另一方面,带枪的人看起来都差不多。”

    “通常来说,在狩猎大水牛的时候,”潘德嘉斯特说,“你总是瞄准角突根或心脏开枪。如果是这样,那么30-30的口径就不够用了。我妻子射击的准头比我好,她使用了只有猎人才会在这种情况下使用的战术。她单膝跪地,朝这头大水牛开火,射击手段以击倒为目标。”

    “击倒?”

    “也就是不以杀死对方为目标,而是阻止它的前进能力。瞄准前腿、骹骨或膝盖开枪。尽可能多地击碎骨头,让它无法继续前进。”

    “我明白了。”佛洛克说。

    “这个方法只有一个问题。”潘德嘉斯特说。

    “是——?”

    “你必须是百步穿杨的好枪手。姿势至关重要,你必须沉着冷静,稳住身体,屏住呼吸,在两次心跳之间开枪,还要面对向你冲来的凶恶野兽。我们每人有四次开枪的机会。我犯了错误,瞄准大水牛的胸口连开两枪后才意识到子弹埋在了肌肉里。我随即瞞准它的腿部。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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