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断受刑人有“悛改之状”。
小夜子采访了一名僧侣。他曾经在千叶监狱担任教诲师,监狱每个月会举行一次教诲,让受刑人为在该月去世的被害人在天之灵祈福。铺着榻榻米的教诲室只能容纳三十人,每次都人满为患。
僧侣说,参加教诲的大部份受刑人看起来都很真挚,但无法断言是否为了争取假释伪装出悔改的态度。
小夜子采访了千叶监狱的前职员,那个人对蛭川没有印象,但告诉小夜子“既然能够获得假释,就代表在监狱内表现出反省的态度,在决定是否能够获得假释的地方更生保护委员会面试时,委员也认为他已经悔改。”小夜子也想要采访地方更生保护委员会的人,想要确认以怎样的基准决定假释,可惜无法如愿。因为她一说出采访目的,对方就拒绝采访。她改用写信的方式,也都石沉大海。
小夜子在手记中难掩愤怒地写道:
在我们的女儿遇害事件的审判中,蛭川表达了道歉和反省之意,但他的演技拙劣,不光是我们,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那些话言不由衷。蛭川入狱期间应该没有犯什么大错,也参加了教诲,但只要稍微仔细观察,就知道他是伪装的。然而,这种人竟然让他出狱,只能说,地方更生保护委员会的委员有眼无珠。说到底,所谓假释只是为了解决监狱爆满问题的不负责任行为。
如果蛭川在第一起杀人事件中被判处死刑,我们的女儿就不会遇害。虽然是蛭川动手杀了我女儿,但是政府让他活命,让他再度回到社会,所以可以说,是政府杀了我女儿。无论杀人凶手是事先有预谋的计划杀人,还是在冲动之下杀人,都可能再度行凶,但在这个国家,对不少杀人凶手只判处有期徒刑。到底有谁可以断言,“这个杀人凶手只要在监狱关零零年,就可以改邪归正”,把杀人凶手绑在这种空洞的十字架上,到底有什么意义?从再犯率居高不下,就可以了解无法期待服刑的效果,既然没有完美的方法可以判断受刑人是否改邪归正,重新做人,就应该以受刑人不会改邪归正为前提重新考虑刑罚。
小夜子在最后总结道:“只要杀人就判处死刑——这么做的最大好处,就是这个凶手再也无法杀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