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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是我干的……这还不行吗……饶了我吧……”汤本的声音非常微弱。

    朽木换了一盒磁带。

    “……就是这样……真的……您饶了我吧……我头疼得脑袋都快炸了……”

    “别装蒜!具体的你什么都还没有交代呢!说!从你们埋伏的地点说起!”

    听到这里,朽木不由得咋舌。

    接下来又听了几盘,内容几乎是一样的。可以向法庭提交的磁带一盘也没有。

    岛津自始至终气势汹汹,而汤本则是无精打采。听了这样的审讯录音,不只是有“雪冤癖”的石冢审判长,随便哪个法官听了,都会得到以下印象:汤本经过长期拘禁,每天被审讯官恫吓,失去了判断能力,承认了自己根本就没犯过的罪行。

    “机关算尽”——保存在大脑回路里的这个词语在脑海里掠过。

    总之,汤本故意采取了那样一种招供方式,后来的一切也许都是精心计划好了的。招供本身也好,招供的时间也好,招供的内容也好,那种胆怯的微弱的说话方式也好,都经过了精心准备。

    朽木呆呆地看着半空。

    汤本被捕后,肯定一直在琢磨:到底怎样做才能被无罪释放,免去坐大牢之苦呢?

    他一定是吸取了7年前强奸妇女被判刑的教训。在那起事件里,除了受害者的证词以外,没有任何物证,所以汤本从头到尾否认自己的罪行,认为这样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从被捕一直到公判,他始终喊冤叫屈,结果还是被判了刑。汤本明白了:光靠喊冤叫屈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的,那绝对不是有效的手段。

    那样会被法官认为“毫无反省之意”,甚至影响到法官的心证。在没有物证的情况下进行审判,法官的心证将左右审判的结果。

    要知道,法官的方寸之心就能决定被告人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通过那起事件,汤本学聪明了。

    学聪明了的汤本被捕以后,决定上演一场“征服法官”的戏码。

    警方先是以网络诈骗的罪名将其逮捕的,诈骗案审完以后,马上追究他抢劫杀人的罪行,他一直到22天拘留期满也没有交代。紧接着警方又以抢劫杀人的罪名逮捕了他,他还是继续否认。他知道,如果招供太早了,就会给审判官一个“这小子肯定是凶手”的印象。他计算着什么时候招供最为合适。到了第35天,他认为时机已到,先做好招供的心理准备,然后等着焦躁不安的岛津发作,当岛津激动到极点的时候,他用早就想好的说法招供。

    “……知道了……饶了我吧……是我干的……就算是我干的吧……”

    “啊……是我干的……这还不行吗……饶了我吧……”

    “……就是这样……真的……您饶了我吧……我头疼得脑袋都快炸了……”

    就算是我干的吧。汤本想好的这句台词简直是滴水不漏,朽木真想表扬他几句。

    这小子坚持到最后,招供所用的词语还是证明了自己是清白的。什么“饶了我吧”,什么“我头疼得脑袋都快炸了”,全都是谴责警方逼供的台词。汤本扮演了一个悲剧人物。

    就这样,汤本演完了他自编自导的戏剧的序幕。在法庭上,他当庭喊冤,紧紧缠住审判长:我是冤枉的,救救我吧!

    朽木紧紧地咬着槽牙。

    “主演”汤本的审问录音不能提交法庭。当然,审判长不会相信警方没有审问录音,可是一旦交上去,警方的审问方法就会受到质疑。总之,不管提交还是不提交,都会在审判长心中形成有利于汤本的心证。

    朽木自己问了自己一句:我能在这场博弈中胜出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整理一下可以用来对抗汤本的状况证据。

    抢劫杀人事件发生前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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