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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铃兰草
一点,我就告诉你吧。那是妻子的怪癖。”水野边说边想。男人的虚荣心驱使他说了谎话。

    “哦,是这样!结婚以来就是如此吗?”

    “不,她的前夫身体很弱……说来真不好意思,她这个怪癖,好像是我给她养成的……”水野说着,还挠挠头皮,自以为表演得十分精彩。

    “是么……原来是和水野先生养成的习惯呀。可是女人一旦有了癖好,似乎就改不掉了……还有,她平时也是赤裸着身子睡觉?”

    “啊,是呀!”

    这也是假话。久美子和水野同房时从来不脱光衣服。

    “是吗?大体上明白了。”山内警部说着,把记事本合上了。可他又想起了一件事,“啊,对了!夫人的心脏不好吧?”

    “对,她很胖,心脏自然不好。怎么啦?”

    “啊,早该告诉你的。夫人的死因,从病理学来说是心脏麻痹致死。”

    “哦?不是窒息致死?”

    “还没有解剖,所以不能肯定。脖子受扼而呼吸困难的时候也可能发生心脏麻痹。这是法医说的。”

    “这么说,不是渡边杀害的?”

    “不,如果脖子没有受掐就不会发生心脏麻痹,所以……这一点是不成问题的……”

    不知何故,山内警部含糊其辞,结束了询问。

    <er h3">07

    第二天,警方以“杀人嫌疑犯”的名义将渡边胜次送交地方检察署。但是办理这项手续的负责人山内警部,对于渡边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杀人罪”也没有把握。

    杀人罪在具有杀人动机杀害他人时方可构成。就是一时性起杀害他人时,法律也会认为凶手在一瞬间怀有杀意,因此多数情况也都定为杀人罪。然而渡边的这个案子却因无法认定他对久美子是否怀有杀意。因此在这一点还存在着问题。

    果然就在第二天,地方检察署的前岛检察官就找来了山内警部。他想在讯问渡边之前了解一下情况。

    前岛检察官似乎比山内警部年轻十来岁。也许是这个缘故吧,他对山内警部讲话时总是和言细语的。这不像检察官对警官说话,倒像是同事之间晚辈与前辈商谈问题。

    前岛围绕着供述记录提问。

    “渡边的这篇供词,是不是取到了足够的证据?”

    “仅就我们的调查和当事人的供述没有发现什么漏洞。但是我认为把他当做杀人嫌疑犯起诉也不太合理……”山内警部坦率地承认了自己没有信心。

    “看来是这样呢。照这个样子充其量也只能定为过失致死。这样一来,最高处罚也就是罚款5万日元。”

    “5万元……”

    如果是杀人罪,要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至少也要处以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这与5万日元以下的罚款真有天壤之别。

    “唉,如果这个案子真是过失致死,就不必勉强以杀人罪起诉了。我们的目的不是严惩被告,只要对罪犯者处以适当的刑罚就可以了……不过,如果事实上自始至终是有计划的谋杀,而又伪装成过失致死,问题可就严重了!”

    “哦?请说说。”

    “可以设想各种情况。首先,假设渡边本人出于什么动机必须杀害水野久美子……”

    “啊,这一点嘛,我也考虑过。可是查来查去,渡边确实没有动机!”

    “渡边会不会是对被害者厌倦了,想了结他们的关系,可又没法摆脱起了杀心的呢?”

    “我首先就想到了这一点,可是找不到证据。我们也搜查了渡边的住宅,清查了他的社会关系,也没找到线索。此外,我还怀疑渡边提出过某种要求,因为遭到被害者的拒绝遂起杀机。可这同样也是在想像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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