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莱梅克一早醒来就闻到一股雪茄味。那是一种酒吧里特有的恶臭,混杂着啤酒和香烟的味道。不过头倒是不太晕。爬起来之前,莱梅克低头嗅了嗅自己的腋下——该洗澡了。
进了浴室,他打开热水先给地面砖预热,然后自己在一边儿刷牙。带着几许不满的神情,他照起了镜子:自己的脸颊看起来胖鼓鼓的,肚子也鼓得要两只手张开才托得起来。迄今为止,他已经到华盛顿两个月了。在这段时间里,他都没出过一次汗——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车上、飞机上、人行道上,再不就是椅子上。他着实怀念他的学术、他的学生和各种武器,还有他的研究手稿。
他走到莲蓬头下面,边洗边回顾近期的战况。在过去的一周内,他一共去过二十六个招待会和鸡尾酒会。每一次,他都是先亮出特工处的头衔,然后像把猎狗放进灌木丛似的把达格打发出去,让他去接近那帮达官贵人。而自己则一脸多疑地展开严密的搜罗,俨然已经知道目标的样子。但他并没能像想象的那样谈吐机智、巧取信息,而是几乎得罪了每一个跟他交流的人。这样离目标实在太远了。他本应该找出哪些人将举办盛会,并会邀请哪些客人的。他的计划是尽量散布谣言,使之传到朱蒂斯的耳朵里,让她惊慌失措、露出马脚。结果这些还都没达到目的,自己却先在马萨诸塞大街把名声搞臭了——大家都不欢迎他,就像婚礼不欢迎小丑一样。
擦着香皂,莱梅克又捏到了腰上的“游泳圈”。他摇摇头,对着浴池吐了口唾沫:“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他心想:我干嘛要这样呢?为了罗斯福?——那个报纸上说一半美国人都无法忍受的总统?那个四年来袖手旁观,听任德国在欧洲恣意妄为,造成无法估算的损失的人?那个连任四期,看起来根本无力治国却自封为王的人?莱梅克又想到了加·布奇克和库比什。自从到了美国,他很少能想到这两位烈士。这让他多少有点儿不满。是的,他不可以忘记他们,就像不可以在树林里忘记道路一样。而在美国这个大林子里,莱梅克发现自己已经有点儿迷路了。还有,既然这样,他为什么还要维护特工处的特权?为什么不让联邦调查局介入?胡佛拥有多得多的人力,而且联邦调查局本身也是个相当强大的调查机构。他干嘛非要卷入瑞利的势利争夺呢?瑞利、达格,还有比什夫人,除了逼迫他离开苏格兰的工作、加入其政治迫害,他们还为他做过什么?即使他到头来真的阻止了朱蒂斯,官方也决不会对此报道的。一个巨大的谎言将掩盖所有的事实;罗斯福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有这么回事儿。美国人的感谢形式充其量就是和瑞利的握手,以及一张返回苏格兰的机票。当然也不排除多年后有人发现这个秘密文件并将之公诸于世。
“一分钟也不能这样了。”他在飞溅的水花中嘟哝了一句。随即作出决定:他将放弃握手的殊荣,直接飞回家。然后他们也许会派胡佛去追踪朱蒂斯。或者是派比什夫人。
莱梅克想象着这起刺杀发生的样子,想象着这两个女人纠缠的情景,禁不住笑出声儿来。
他关掉淋浴,抓过一条毛巾擦身子。
要是真的抓住她了,有机会和她聊一聊吗?
不会的。达格会直接杀了她。
莱梅克光着身子走出浴室,脑子里开始琢磨和朱蒂斯的对话。他要怎么开始呢?他俩的相遇会是什么样的?他想象着这个女人就站在旁边,他却因为有太多问题而无暇顾及她的容貌。这感觉就像和约翰·威尔柯斯·布斯、西泽尔·波尔金,或者布鲁图斯谈话一样。他会问……
他看了一眼表:上午7:22。此刻,一封信从门缝下面塞过来。
他把浴巾围在腰下,捡起了信封——上面用花体写着收件人麦克·莱梅克博士,540房间。
他撕开信封,里面掉出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