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成“好几百个”。
“市民行动队”这个词最早出现在星期二《纽约号外报》里一篇描述这个全市怪现象的文章上。该文作者署名“飞毛腿吉米”。当温契尔、里昂、威尔森和苏利文等笔名在他们的专栏中指出,“市民行动团队”(Citizens' Action tems)的缩写正好是“怪猫”时,因此定下了这个名称。
周一晚上在市长办公室举行的紧急会议中,警察局长表示他赞成采取强硬的措施来遏止局势继续恶化:“我们不能让城市里一些阿猫、阿狗自命为警察,这是无政府状态啊,杰克!”
但是市长摇头:“你不能订一条禁火令来扑灭一场火,巴尼。我们不能用武力阻止这种情况,绝对不能这么做。我们必须做的是,想办法控制它。”
在周二早上的记者招待会上,市长微笑地说:“我再次声明,怪猫这个案子已经被夸张渲染到荒谬的地步,更何况警察局每天24小时在办这个案子,民众实在没有忧虑的必要。惟有依赖警察当局的建议和协助,这些民间团体才能发挥更大的公益功能。普察局长和他底下各部门负责人今天整天都在局里,愿意与各团体派代表团合作,以便协调他们的活动并将之系统化,就像战时空袭预防小组的运作一样。”
令人难堪的是,没有一个团体到局里去。
星期二晚上,市长上广播台。他一点儿也不责难或质疑民众成立社区防卫队的诚意和用心,不过他确信所有理智的人都会同意,他决不允许任何个人由于不信任合法当局而篡夺世界最伟大城市警察当局的权力,无论其立意是多么诚恳:“别让人笑话说,在20世纪50年代时,纽约市还在诉诸边睡小镇的治安维持会法吧。”他相信所有的人都看得出来,这种事情所隐含的危险性比一个具有杀人倾向的精神病人所可能造成的威胁还要可怕。“古时候,在正式的警察系统还没有建立以前,民众自组巡防队来保护社区免遭抢劫和谋杀之祸,无疑有其必要性,但是今天纽约既然有了口碑最佳的警力,成立这种巡逻队有什么道理可言?”
市长表示,如果被迫使用对应的措施来保护公众利益,那将是一件憾事。他知道这一步是不必要的:“我呼吁所有已经开始运作的团体或正在组织过程中的这种团体立刻与管区的警察联系。”
市长在电台的呼吁显然无效,星期三早上,纽约市流传着几个最荒谬的谣言:国家警卫队已经奉命出动;市长已经乘坐紧急专机到白宫亲自向杜鲁门总统求救;警察局长已经辞职;在华盛顿高地,“市民行动团队”和警察发生冲突,造成两死九伤等等。市长取消当天所有的预定计划,整天接连不断地开会。警察局的高级官员一致赞成对“市民行动团队”发出最后通碟,要求他们立即解散,否则就会面临被逮捕的命运。市长拒绝这种做法。他指出,到目前为止,他们并没有任何不轨的行为,这些团体有内部纪律约束,而且确实只进行他们所宣称的活动。再者,已经有太多的人卷入这场活动之中,不宜采取这种措施。
“这种方法可能会引发公开冲突,造成全市暴动,到时可能就必须动用军队。除非用尽所有的和平手段,否则我决不让纽约市走到那种地步。”
到星期三下午,有消息传来说,“市民行动团队”的“中央委员会”已经决定要在星期四晚间于位于第八大道、宽敞通风的大都会会馆里举行一场“盛大的群众大会”。不久,市长的秘书随即察报,这个委员会的代表要求面见市长。
他们鱼贯而入,有些紧张,但是神情都相当强硬。市长和其他与会人士好奇地看着这群代表,他们似乎包括了全市各阶层的人物,但是其中没有看起来特别过激和可疑的人。他们的发言人是一个看起来像是机械工人的30多岁的高个儿男子,自称为“杰洛米·K·法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