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囚室实验
小时。这段时间,雷恩先生一直闭目静坐,看起来好像是睡着了。休谟的秘书最后终于来请我们进去,父亲碰碰他的肩膀才把他叫醒。他立刻站起身,喃喃地道着歉,不过我相信,他刚刚一定在认真想着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
“好啦,雷恩先生,”休谟先生看着我们落座之后,好奇地开口,“你看过他了,现在你有什么想法?”
“在我越过马路前往拘留所之前,休谟先生,”老绅士缓缓道,“我只是‘相信’阿伦·得奥不是杀害佛西特参议员的凶手;而现在,我‘知道’他不是。”
休谟眉毛一扬:“你们真是令人吃惊,一开始是萨姆小姐,然后是巡官,现在又是雷恩先生你,一个个排着队提出反对我的意见。你能不能告诉我,是什么让你认为得奥无罪?”
“佩辛斯,亲爱的,”雷恩先生说,“你还没给休谟先生上过逻辑课吗?”
“他才不会听呢。”我闷闷不乐地说。
“休谟先生,如果可以的话,接下来的几分钟,请你不妨敞开心胸,忘掉你对这个案子的所有成见,让萨姆小姐向你说明,为什么我们三个人认为阿伦·得奥是无辜的。”
到目前为止,这是我几天来第三次说明自己的理论了。这回是希望能说服休谟,虽然在开口之前,我心里便明白,这种嘴硬又野心十足的人,光凭逻辑根本不可能使他信服。当我在陈述一切从事实(包括得自卡迈克尔的证词,不过没提他的名字)得来的推论之时,休谟很有礼貌地听着,好几次还点着头,双眼放射出似乎是赞赏的光芒。可是我一说完,他却只是摇头。
“亲爱的萨姆小姐,”他说,“就一个女人——或者男人——而言,这的确是出色的推理,但是却完全无法说服我。第一,没有一个陪审团会相信这套分析,就算他们听得懂也一样。第二,这里头有一个严重的漏洞——”
“漏洞?”雷恩先生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如同莎士比亚一首十四行诗里说的,玫瑰有刺,银泉有泥,人皆有过失。不过体模先生,姑且不论这些漏洞是否成立,我倒是乐意请你指点一下,究竟漏洞何在?”
“呃,就是惯用右脚和惯用左脚那些荒唐的说法,这种话你就是不能搬上法庭——说什么如果一个人失去右眼和右手,就会慢慢变成惯用左脚。听起来太空洞了,我很怀疑医学上的真实性。雷恩先生,如果这一点不成立,那么萨姆小姐的整套理论就会跟着崩溃了。”
“看吧?”父亲双手一摊,闷声说道。
“崩溃?亲爱的检察官,”老绅士说,“这一点是本案中,我认为最牢不可破的关键之一。”
休漠笑了:“噢,别这样,雷恩先生,你不会认真的。就算姑且承认它符合一般法则好了……”
“你忘了,”雷恩先生低语道,“我们刚刚才去看过得奥。”
检察官嘴唇抿成一条线:“原来如此!你们已经……”
“休谟先生,我们所建立的理论是:以阿伦·得奥过去的特殊经历,会使得他从惯用右脚变成惯用左脚的人。不过,你会说,这个理论不见得能够适用于特殊案例。”雷恩先生停下来,虚弱地笑一笑,“所以我们就去印证这个特殊案例。我来里兹的主要目的,也就是要证明阿伦·得奥会使用左脚而非右脚去做不自觉的动作。”
“而他果真如此?”
“没错,我把铅笔往他身上刺丢,他举起左手护住脸;接着我叫他用铅笔刺我,他是用左手做的——这足以证明,他目前的确是左撇子,而且他的右手实际上已经瘫痪。然后我把一张纸点了火,他紧张地将火踩熄——用‘左’脚。这个,休谟先生,就是我提出的证明。”
检察官不说话了。看得出他内心正在为这个问题而交战,苦恼极了,双眼之间露着深深的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