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想了一周了。”我突然意识到沃尔夫才不会为这个问题发愁呢,他那大象腿,不管采用何种技巧,也跷不起来,我决定不提这事儿,换个话题。“我坚持认为,一本书脏,它就是脏,哪怕作者有一长串理由,长得就像这雨天似的。昨天站在证人席上的那家伙是个疯子,对吧?你说呢?要不他就是想制造头条新闻,无论代价是什么——代价是五十美元,因为藐视法庭。作为书的广告,可够便宜的;今后五十年,他都能在《纽约时报》的文学版买上四英寸左右的版面,这可真算不上夸大其词。但我觉得那家伙是个疯子。他说他杀了人,还说杀了人就要坦白,所以他才写那本书,替换了人物和场景,这样既坦白,又不会给自己招来危险。法官很聪明,说话也挺损。他说就算那家伙是写故事的,而且身在法庭,也不必扮演宫廷小丑的角色。我敢打赌听到这话,律师们一定开怀大笑。嗯?作者却说他没开玩笑,那就是他写书?原因,书中那些变态情节不过是附带一笔,他真的杀了人。于是法官以藐视法庭罪,罚他五十美元,将他赶下证人席。我觉得他是个疯子。你说呢?
沃尔夫那结实的胸部一起一伏,长出了口气。他夹上书签,合上书,放在桌上,向后温柔地重重地靠在椅背上。
他眨了眨眼。“然后呢?”
我走到我的桌边,拿起报纸,翻到那一页。“也许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觉得他是个疯子。他叫保罗·蔡平,写过几本书,有一本叫《魔鬼料理后事》。一九一二年毕业于哈佛。是个瘸子,这里写到他瘸着腿上了证人席,但没说是哪条腿瘸。”
沃尔夫抿着嘴唇。“会不会,”他问,“是说他走路身子斜,你却解释成瘸子?”
“我不懂修辞,但在我看来,这就是瘸子的意思。”
沃尔夫又叹口气,开始酝酿起身动作。“感谢上帝,”他说,“时间到了,我不必再听什么模拟和口头语了。”墙上的挂钟指着差一分四点,他该去温室了。他站起身,拉了拉马甲边,像往常一样,还是没盖住里面皱巴巴的明黄色衬衣。他朝门口走去。
在门口他站住脚。
“阿奇。”
“先生。”
“给米尔热打电话,让他马上寄一本保罗·蔡平写的《魔鬼料理后事》。”
“他们怕是不会寄。书已经被禁了,要等法院判决。”
“胡说。跟米尔热或巴拉德说,审判一本变态书,不就为了推广文学吗?”
他朝电梯走去,我坐在桌边,拿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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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