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星期一晚饭时分,各项工作都已就绪,于是我们轻松愉快地美餐了一顿。每当弗里茨得知生意进展顺利时,就会兴高采烈,在饭菜上也多下些功夫。那晚,看到汤里有那么多蘑菇,我冲他抛了个媚眼;接着,尝出沙拉酱里有龙蒿的味道,我又给他来了个飞吻。他羞红了脸。沃尔夫对菜肴连连夸奖,恰如其分,可弗里茨总是羞红脸;每当我抓住时机夸他两句时,他也会羞红脸。我向上帝起誓,他这样做只是为了让我高兴,他可不想让我失望。我常怀疑沃尔夫是否注意到这些。他对饭菜如此敏感、投入,凭直觉我会说他没注意,但凭直觉来猜测沃尔夫,总要出错。
吃罢晚饭,沃尔夫立刻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他说了他要彩排。我在厨房和弗里茨商量了几分钟,然后上楼换衣服。我选了一件灰色细格纹西服,浅蓝色衬衣,深蓝色领带,这可是我最好的行头。我和沃尔夫住同一层,下楼前,我顺路去问他一个问题。沃尔夫坐在绒缎椅里,正在阅读灯下读保罗·蔡平的小说。我站在那儿,等他用铅笔在段落上做完标记。
我说:“如果有人带外人来,比如说律师,放他进来吗?”
他没抬眼,点点头。我下楼去办公室了。
第一位来得很早。我以为要到九点才来人,可还差二十分钟,我就听见弗里茨走过门廊去开门。随着办公室门把手的转动,弗里茨请进了第一位受害者。他该刮胡子了,穿着肥大的裤子,头也没梳,浅蓝色眼睛四处踅摸,最后停在了我身上。
“见鬼,”他说。“你不是尼禄·沃尔夫。”
我承认我不是,并告诉他我的身份。他没想和我握手。他说:
“我知道我来早了。我是迈克·艾尔斯,在《论坛报》的城市版工作。我对奥吉·里德说,为了保命,今晚我得请假。我在外面喝了点儿酒,后来,我想我真他妈的傻,这儿怎么也不能没酒呀。我不是指啤酒。”
我问:“杜松子酒还是金酒?”
他笑了:“你可真行。苏格兰威士忌,不用稀释,别费那事儿。”
弗里茨和我已在早餐室的桌上备好酒,我倒了一杯,心想为哈佛,为阳光灿烂的大学生活,以及其它好事干杯。我还在想,如果他嗓门提得太高,可够烦的,但我要不迁就他的恶习,他就该跑了。银行报告我已牢记在心,我知道他在《邮报》干了四年,在《论坛报》干了三年,每周能挣九十美元。而且,不管怎么说,记者是我的软肋,我总觉得他们知道得比我多。
我又给他倒了一杯,他坐下,手拿酒杯,跷着腿。“告诉我,”他说,“尼禄·沃尔夫真的在开罗后宫里当过宦官吗?他是靠着从姑娘们那儿搜集给‘天堂’牙膏的证明信起家的吗?”
这真讨厌,有半秒钟,我生气了。“听着,”我说,“尼禄·沃尔夫真的是——”我打住,大笑起来。“的确,”我说,“不过他不是宦官,他是头骆驼。”
迈克·艾尔斯点点头。“这就对了。我是说这就证明了为什么骆驼难以穿过针眼。我从未见过尼禄·沃尔夫,但我听到的传闻很多,我也见过针。还需要别的证据吗?”
我又给他倒了杯酒,才又来了人。这回是一对,费迪南德·鲍恩,股票经纪人,还有洛林·A.伯顿大夫。为躲开迈克·艾尔斯,我到门廊去迎接他们。伯顿是个大高个儿,相貌堂堂,挺拔而不僵硬,衣冠楚楚,自有一番风流,黑发、黑眼、疲惫的双唇。鲍恩中等身材,从头到脚疲惫不堪。他身着黑白两色,如果我某天晚上想见他,估计不太可能,我得去正在首演某出戏的剧院,在走廊里等他。他的脚娇小玲珑,穿着漂亮的低跟便鞋,漂亮的女人般的手戴着漂亮的灰色小手套。他脱外套时,我不得不靠后站,以免他胳膊乱摆,划到我的眼睛。对于在狭小空间,对同性持这种态度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