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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午后的法庭
,从形式上较之“不同意”,在语气上有所缓和。而菊地律师所使用的“提出异议”就更郑重而典雅了。

    审判官和检察官穿着官服,都坐在高一阶的席位上,而律师和被告人则被置于矮一阶的席位上。这可以说是旧刑法时代所留下来的一个残余习惯。因此,作为辩护律师来说,使用粗俗的语言损伤审判官的心情,自然是对己不利的。

    过去,菊地是身穿法官服,坐在高一阶的席位上的,现在尽管改了行,当了律师,但也不想改变听惯了的郑重说法。虽说过分郑重反而使人感到有失礼貌,但菊地财没有这种想法,他只是由于喜欢郑重的说法才说。

    “刚才,证人的证词都是些传闻,我请限定一个讯问的范围。”

    宫内对菊地的话,似乎没有理解,有点目瞪口呆地望着菊地的脸儿。他觉得自己所讲的都是亲耳听到的情况,与要求的精神是一致的。怎么就不同了呢?

    冈部检察官镇静自如地说道:

    “可是,证人不过是在讲自己亲身经历的事,不属于传闻规定的内容。”

    “但是,一部分证词,例如,上田宏和良子坚决拒绝打胎这一证词就是传闻的传闻,对被告人显然就是不利的,所以,我要求把这段话从记录中删掉。”

    “然而,就算是象辩护人所认为的那样,由于这是证人在说明六月二十日的事实经过情况,所以,是不是再多少听一听?”

    冈部检察官充满自信地说。

    所谓传闻规定,是很微妙的。在日本法院,除了在法庭上供述材料外,可以说是一个关系到是否可采用法庭外的供述材料的问题。检察官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严格地说也是一种属于传闻的证据。

    在最近法务省公布的刑事诉讼修改纲要中,有一项传闻规定的修改条文。该条文是依据这样的一个判断:在不是根据十二人陪审员而是根据职业审判官裁决的日本法院,没有必要象英国那样严格地限制。

    该项修正条文,虽然不必担心会促使恢复过去的书证主义,但作为一个实际问题,即使现在的法庭,也并不是被严格地加以遵守的。

    因此,听了冈部和菊地有关宫内证词的对话之后,谷本审判长裁决说道:

    “驳回异议。让证人可继续就这个问题发言。”

    不用说,这个裁决是妥当的。

    菊地辩护人轻轻地点了一下头,微笑着坐下来。对他来说,倒并不期望着自己的异议得到承认。他提出异议的目的,是在于通过这一手段牵制证人,这是“法庭作战”的最基本的战术。

    这种伺机提出异议的作战方法在法庭上不是常用的。这种作战方法对于审判长和检察官来说是大致所料想到的,而对于不习惯于审判庭的证人来说却是不知所措,懵头转向的。

    在冈部检察官的目光下,虽然宫内辰造想继续说下去,但好象是失去机会的演员一样,说不出来话,只是嘴角在轻轻地蠕动着。

    “良子和被告人走进味美饮食店后,坐在哪儿?”冈部为了把他的注意力集中在犯罪事实上,这样提醒说。

    “唔,是这样。他们俩人都坐在靠门口的桌子旁。我坐在里屋喝酒,离我有三米左右远吧,良子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上田宏是坐在靠近门口的一把椅子上。”

    如果都象这样提醒一次才说一次,那么,就会没有个头儿,过于啰嗦,实质上也是一种外行的表现。为了避免这些弊病,检察官和证人之间就有关证词的问题,倒是很有必要事先商定一下。

    “就是说,这是一个能够充分听见他们俩谈话的距离,对吧?”

    “是的。”

    “请你讲一讲他们俩谈的话。”

    “他们小声地说了一会儿话后,上田宏好象骂了起来。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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