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杀意
子,可以这样认为吧?”
“可以。因为他还把瓶起子、小剪子都一一试了一下。”
“晾衣夹,一般不是男人买的东西吧?”
“当然。”
“我这是在征求你的看法。”
菊地辩护人改变了语调,他这样说旨在封住检察官的嘴,省得他再提出异议。这也是经常使用的一种手段。
“可以认为:这是为了建立新的家庭,被告人才买的晾衣夹和刀子,是吗?”
“是的。认真考虑一下的话,是给人那种印象,”
清川民藏的话声似乎充满了喜悦。
“完了。”菊地也很满意地坐下来。
“检察官,还有要问的吗?”谷本审判长一边说,一边催促似的,望着冈部检察官。冈部站起身来。那样子好象在说道:这还用说吗!
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证人的规定,有主讯问(即检察官讯问)、反讯问(即辩护人询问)、再讯问(即检察官再次讯问),这些在前面已经提到过。
所谓主讯问是申请证人一方为了引出适合于自己立证内容的证词而进行的一种讯问;反讯问则是对方即辩护一方以专门找其证词的缺点或者使其证词丧失可靠性为目的一种讯问。
譬如说,对于检察官的证人清川民藏,辩护人根据对他的反讯问,得知上田宏买刀子不是为了杀初子;还得知被告人不是因为刀子快可杀人才选择买登山用小刀,而是因为他孩子般地喜欢带瓶起子等小工具的刀子,以及为了方便于同良子的同居的家庭生活。同时也弄清了这样一个事实:上田宏不仅买了登山刀,还同时买了晾衣夹。
所有这些,对检察官来说当然是不高兴的事情。这是因为辩护一方获得防御成功的话,那么,检察官一方就不能维持被告人怀有杀意的立证。这样,就予以检察官对反询问的再询问的机会。因为对再询问还有再反询问的机会,所以,原则上双方一直可以进行到都无话可说的地步为止。只是:再主询问时,不是什么都可以问,而是只限于反询问中所提出的的问题。
在主询问中,因为可以自由地使证人讲述事实,所以,不允许讯问者带有诱导性的。在反讯问中,因为证人是对方的,所以,可以巧妙地使证人讲出对己有利的证词;或者使证人讲的情况前后不付,不能自圆其说。同样,再主讯问时,第一次主讯中不允许的诱导讯问,对于在反讯问中出现的事项却是可以的。
这是英、美、法的原则。然而,在日本法庭上,实际情况却与此稍异:对于为省事问、帮助证人回忆,使其作出切实有效的回答等这一全面诱导性的讯问,人们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冈部检察官以严厉的态度面对着似乎已经成了辩护人证人的清川民藏。他问道:
“你说被告在买作案凶器登山用小刀的同时,还买了晾衣夹,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是我刚才回忆起来的。”
“确实不错?好好想想再回答。被告在六月二十八日那天到你店去,是第一次吗?”
“嗯。第一次。至少在我卖货时是这样。”清川民藏坚持说。
“我当然是问你的所见所闻,而不是问别的人在卖货时间如何如何。”冈部提醒清川说。他提出上述讯问的目的是在于想得到上田宏以前也去过清川店买过东西这一证词,这样就可以给法庭造成这种印象:证人可能把这次买刀子跟上次买刀子搞混淆了然而,清川干脆地否认了,这就使他不得不死了心。冈部又追问另外一个问题:
“你说被告在买登山用小刀时,把瓶起子和小剪子都拔出来试看好用不好用;然而,你在给检察厅所写的证明材料中却没有这一点。这是真的吗?”
“真的。是我刚才才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