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是生活在战乱里的流浪儿,在离开家后来到汉诺威的车站以乞讨为生。他们的过去都被吞没在了黑暗里,没有被发现的可能性,警察们就算接到了报案也不会采取真正的行动,他们的父母也毫无办法。这种离家出走的少年群通常有几十人甚至上百人,他们一到晚上就聚集到汉诺威街上的停车场内,坐在大厅的椅子上睡觉,不知道明天是否能有口饭吃。弗里兹·哈鲁曼每天晚上就会化装成刑警出现在这里,他来回巡视着这些少年。
他就是这样变态地物色着美少年的。疲劳不堪而一无所有的孩子们,当然就受到了伪装成警察的哈鲁曼的威胁。他看着这些熟睡的少年的脸,如果发现合意的就会盛气凌人地将他们弄醒:
“喂,你为什么会睡在这里?”
这样的声音,对于被叫醒的少年来说是决定他们命运的,事实上就等于宣告了他们的死刑。一睁开眼睛就发现一个穿着便服的红脸膛男人,生气地瞪着眼睛站在那里。如果那个少年有着漂亮的容貌,那么男人说话的语气就会柔和起来:“你的家在哪里呀?”
因此,对象都是根据少年的外形和样貌来决定的。他会声称将其带回警署又或者是为他们提供食物和休息的场所,以此来诱惑他们,将他们从车站带到塞卢斯托拉瑟或是后来罗艾斯特拉塞肉店的二楼。比起那冰冷而坚硬的车站椅子,有些孩子更相信警察,特别是考虑到会有东西吃,大家都会迫不及待地跟着哈鲁曼离开车站。然而当他们离开后就再也不会回来了,而且谁也没有再见过他们活生生地出现过。弗里兹·哈鲁曼依然是那个和蔼可亲的“街头肉店老板”。他每天早上很早就开始开心地工作,认真地切肉;他穿着“带血的围裙”,哼着歌,剁着肉;他从大块的骨头上将肉拆下来,骨头像山一样堆放在旁边的大白铁罐子里;肉还带着血,挂在背后墙壁的钩子上,这是新鲜的牛肉,如果稍微不新鲜的肉就会灌成香肠保存起来。弗里兹·哈鲁曼的小店里不论什么时候都存货丰富。冰箱里放着被切成小块的肉片,整齐地摆放在每一格里。血、骨头和肉是肉店里常见的东西。人们丝毫不会对此感到奇怪。店主哈鲁曼的脸色越来越好,他有着快活而不紧不慢的性格,偏胖,是这一带有名的滑稽之星,年轻人们都喜欢走进店里和他胡扯。看见从他门口走过的人,哈鲁曼也会抬起头大声地和他们打招呼。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
使“化装成肉店老板的恶魔”弗里兹·哈鲁曼落网的直接证据是一枚外套上的扣子,是属于受害人中年纪最小的二十五号—十岁的弗里德里克·阿贝林的。正好在那个时候,在汉诺威市科罗斯特卢斯托拉瑟二二一号住着一个名叫赫伯特·格朗斯的图书馆管理员,他有一个名叫汉斯·格朗斯的二十四岁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