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侦探杰瑞米·麦特森在开罗城里很有门路。
不仅仅是出于他的职业关系,更是因为开罗城中,西方社交界的大多数人都知道他,有的是听说过他的名气,有的曾经请他出手相助。
解决误会的本领,没有人可以与麦特森相比。
情妇不见了,酒钱变成贿赂,又要人装作没看见;或者仅仅是几条很得体地收集来的信息。
他的名声在沙龙、私人俱乐部和招待会里传播。人们交头接耳地说着他的名字,仿佛那是一帖灵丹妙药。他身上没有什么能让人联想到他就是这个社交界的宠儿。他根本没有一点上层社会人物的气息。
从外表来看,他显得有些粗野,言行举止内向封闭。人们踮着脚尖儿走到他跟前,惴惴不安地请求这个深不可测的人物帮忙。他总是用眼角瞅着来请求的人,噘着嘴唇,最后吐出一句“我看着办”。
他总能很轻巧地把死结解开。
在这方面,他最大的优点当然就是能够守口如瓶。另外,他认识的人很多。无论是在开罗老城本地咖啡馆的长凳上,还是公用泉眼边;无论是在大饭店的门房,还是部里秘书处,他的名字都为人熟知。
麦特森在开罗已经呆了九年。获得法律学位后,他就进了警察局,并立刻申请成功,来到埃及。开罗意味着异国情调、冒险、阳光,尤其是比较宽松的等级制度,可以让他更快地晋升为调查员。
事实证明他没有想错。
况且,在这里,他行动自由,这在伦敦或英国任何其他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九年来,他被金字塔下的炎热阳光晒黑了皮肤,但他从来没有要求回国。相反,他竭尽全力让自己的档案留在让人遗忘的角落。他看着三名英国高级探长相继离任,他亲身经历了反殖民游行、暴力冲突、埃及独立运动、图坦卡蒙墓的发现。这近十年充满了荣誉和悲剧,让他痴迷。他被开罗深深地吸引住了。
他的方位标是屋顶之上的清真寺尖塔;是穆安津的吟唱,宣告着每日的来临,却没有伦敦大笨钟的火药味;是生活在阿拉伯人中间的英国人的排场;是每天从沙漠吹到他们头上的火辣辣的热风;还有那种受到威胁的感觉,好像危险随时随刻都会以任何可能的形式冒出来。在“一千零一夜”之城中,他的日子就是这样度过的。伦敦的浓雾和想象中的泰晤士河岸都失去了英国式的魅力。
这里,任何西方人都有权携带武器;在民族派的压力下,这里的夜晚随时会发生火拼;这里的每顿饭都有种古意。在开罗城,人们不是在制造历史,而是与历史交融,与它相伴生活。
不可思议的谜在这儿都具有实实在在的物质性,这在别处绝无仅有。传奇成为现实,沙子和太阳赋予它们所围绕的城市和存在一种苦味,催人更加尽情地享受生活。
开罗城是一条匍匐在莫卡堂山岭和尼罗河之间的眼镜蛇,它的咬噬不会致死,却会让人上瘾,永远不能得以解脱。
埃及警察局是在鲁塞尔·帕沙的领导下进行探案。但在战略性岗位上,他们还得到处接受英国人的管辖。杰瑞米·麦特森主要负责牵涉西方人和他们财产的案件。然而他的角色首先是政治性的。
埃及有两张脸孔,不得不依靠累赘的双头权力,有时要满足一方的殖民脾气,有时要满足另一方争取民族身份的强烈愿望。
他对自己的晋升问题满不在乎,他已经是侦探,杰瑞米·麦特森不在乎那些耀人眼目的头衔。他忠于职责,并不断告诫自己,职责的利益高于民族的利益。他办起案子就像杂耍演员一样,在两个文化背景中应付自如。
无论是流浪汉被杀案,还是英国富人被窃案,他都一视同仁,非常投入。
开罗同事如何办案,他知道得太清楚了。他们或是根据所涉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