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判断罪行
技巧之一,尽管并不足取,还是不得不玩弄诡计。而嫌疑犯会因此而自白,表示自己心里有数。
这种手段,远远要比派眼线混入牢里,设法亲近嫌疑犯,取得对方信任后,套出犯罪事实,还来得光明正大。
支仓喜平所供述的两位刑警,不断向他低声下气,求他帮忙扛起罪行,事实如何,还是疑问,但是利用“你是男人”、“你是宗教家”之类的话,刺激支仓喜平,希望他能帮助自己而认罪自白,或许真有其事,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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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两位刑警所说的,乃是真正的自白,可是,听在支仓喜平的耳朵里,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依照请愿书所述,他是自认为也是个男子汉,才挺身认罪的,若是这样,对支仓喜平的观点,又必须略为改变了。
支仓喜平到底是什么样个性的男人呢?……
从他的言行观之,他在做坏事的时候,相当谨慎小心,而且,他像容易犯罪之人一样善变;另一方面,他却又有着无可撼摇的执拗,也许对方早就在不知不觉中,忘记为何被怀恨,他却仍旧持续记恨不忘,也就是说,他会采取失去目标的行动,固执地反复做着同一件事。这种人表面上看起来,是非常胆大妄为的恶徒,实际上一旦彻底觉悟时,却又会痛哭流涕。支仓难道不是这样的人吗?
他在请愿书中,不厌其烦反复哀叹,诉愿一件事,文笔和叙述都条理清晰,内容却有些不得要领,感觉上,他似乎正是所谓“冲动型”的男人。
特别是请愿书上,下述有关与警官的问答,颇有些潇洒不羁的地方,感觉上并不像,正在面临会不会被判处死刑、是否被冤屈、或有罪的生死关头。从一方面来看,他因为容貌颇为丑恶,看起来像是漠视法院的狂徒;可是,从另一方面看来,却又仿佛头脑某处,有缺陷的一般。
将支仓喜平视为大胆愚昧的狂徒,或视为容易冲动的男人,在确定其自白的虚实上,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对他完全不了解的笔者,无法轻易下论断,希望诸位读者,在读完他的请愿书全文之后,做一个公平的判断。
被告没有犯杀人罪,却因为硬被警方要求,以没有犯罪的犯罪者身份自白,其虚实之间的陈述,令被告百般困扰,只好配合对方所问的问题回答。
警方:你是在什么地方,等待小林贞子上的医院?
警方:不可能不知道!……是在清正公前面一带吧?
被告:应该是吧!……我是在清正公前面,坡道下等待着。
警方:是吗?当时小林贞子,穿的什么样的衣服?
被告:这个嘛……我现在已经记不太清楚。
警方:不应该没有注意吧?是斑点或绫织?
警方:不是斑点,是绫织才对吧?
被告:图案我记不得了。(没见过当然不知道)
被告心想,当时清正公前面,应该电车尚未通车,一旦能够移送审判,就可借此打开一条生路,于是决定回答,是搭乘根本未搭乘的电车。
被告在大正二年九月二十二日,交给神户玄次郎牧师一百元,二十五日傍晚,在神户家拿到收据,完成和谈,这么一来,根本没有必要,再带小林贞子上医院,如此,移送法庭之后,就有生路可走了。
警方:离开医院之后,你又去什么地方了?
被告:(稍微困惑、短暂思索的结果)去新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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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仓喜平的请愿书,是用四百字稿纸,写满的四十四五张,再用毛笔誊写于半纸上,可说是非常麻烦,而且首尾一贯,从字体至行间的配置,整整齐齐,如前所说,几乎没有笔误或遗漏。身处羁押监中,却仍然能够好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