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判断罪行
3">07
支仓喜平从被预审法官古我清,第一次侦讯的三月二十日,至第二次侦讯的四月七日,被羁押于东京监狱的二十天里,究竟想了些什么事呢?
这二十天之中,古我法官或搜索他家,或实地勘验,传讯了超过十位证人,有的甚至还特地从遥远的广岛县,传唤前来,苦心积虑地,终于逐渐接近事件的核心,才会在今天第二次传讯支仓。
但是,与上次连头都抬不起来相比,支仓喜平今天,仰着他那张招牌黑脸,两眼炯炯有神,坦然面对法官。
古我法官注意到支仓令人意外的态度,缓缓开口讯问……
古我清:在被告的家中,有这么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什么时候写的?
支仓喜平:不知道。被告己忘记是否和内人,谈过离婚的话题了。
古我清:那么,这份建筑物转让证明书呢?
支仓喜平:被告不知道,不知道是谁弄出来的,也不记得是否曾和内人谈及,转让建筑物所有权的话题。
古我清:那么,这份收到的定次郎给的,一百元的收据呢?
支仓喜平:好像收到过,又好像没有。
古我清:神户牧师转交这笔钱,给定次郎的时候,被告不在场吗?
支仓喜平:不知道。
古我清:转交这笔钱,是在大正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晚上呢?或是隔天呢?
支仓喜平:不知道是晚上或早上,也不记得神户牧师,是否告诉过被告。
古我清:二十六日晚上,被告去过神户牧师家,见过小林兄弟吗?
支仓喜平:在警察署时,因为大家都说见过,所以,被告也陈述说见过,但是事实如何,被告并不知道。
古我清:为什么你会不知道?
支仓喜平:被告也不知道为什么。
支仓喜平彻头彻尾地否定。但是,正如支仓最后的回答,神户牧师和小林兄弟,异口同声证言,该日在神户牧师家里,曾经见过支仓,必须说支仓的否认,毫无理由。
支仓喜平一定是在二十天的羁押期间,悲叹前途的暗澹命运,忽然想到要否定一切的吧!以他的立场,只要稍微运用理智,该否认的否认,该肯定的抱持肯定的态度,设法打动法官的心证,或许事件会很容易解决,也未可知,这以他无所惧的个性而言,一旦下定决心,是不容易动摇的。
虽然不知道是他的善心或佛性,反正是他内心中善良的部分,在神乐坂警察署的署长室里,促使他自白了,不过在大白天也是昏暗的单独囚房中,被羁押二十天之同,极可能是他内心邪恶的部分,再度涌现,终至完全征服肉体,使他又恢复成音日的支仓喜平。无论如何,采取彻底否认,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古我清:被告没有因未获小林贞子的同意,而强奸了对方,写道歉函給小林定次郎?
支仓喜平:被告不知道是否有这么一回事。
古我清:被告是强制性的侵犯了小林贞子的,对吧?
支仓喜平:是否强制,随便你们怎么说。
古我清:被告是想带小林贞子,至赤坂的顺天堂医院住院就诊吗?
支仓喜平:这是警方的人讲的话,被告可不知道。
古我清:那么,关于上一次被告陈述,将小林贞子推落井中之一点呢?
古我法官提出尖锐的质问。
对于古我法官提出的,将小林贞子推落并中的自白之尖锐问题,支仓毫无怯色地回答。
支仓喜平:根本没有这回事!只是因为在警察署里,遭到不眠不休的讯问,对方说是被告推落,被告只好依言陈述。而第一次接受法官的讯问时,虽然依在警方所陈述的叙述,实际上,被告并未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