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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歪在办公室的椅子里,翻看一本一九四八年的《午夜侦探》杂志。正看到罗素·丹瑟尔的一篇私家侦探小说,门开了,罗素·丹瑟尔走了进来。

    生活中时常有巧合出现。几个月前卷入“卡丁和尼克尔斯案件”之后,我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每次巧合真的出现时还是会吓人一跳。我张开嘴,合上,眨了眨眼,随即站起身。来人关上了门。

    “嗨,侦探先生。”他招呼道,随即越过屏风,边走边好奇地打量着四处散落的纸板箱,然后扑通一声把手提箱扔在为来访者准备的椅子上,“还记得我吗?”

    “还记得你吗?天哪,我正在看你以前写的一篇小说呢。”

    “开玩笑吧?”

    “绝对不是。”我把杂志递给他看,“雷克斯·汉尼根系列小说中的一篇。”

    丹瑟尔瞟了一眼内页插图上的标题,向来带着冷笑的嘴角弯出了嘲讽意味更浓的弧度,“‘今晚,古老墓地惊现热血犯罪。’那个年代,可恨的编辑都喜欢玩文字游戏——越糟糕的越好。”

    我答道:“标题也许很糟糕,但故事还是不错的。”说话间我们握了握手。

    “随你怎么说。过了这么多年,我一个字也不记得了。”

    “你从来不再看自己早期的作品吗?”

    “我从来不再看自己六天前写过的东西。”他说,“而且,我所有的小说都被那场大火烧了,记得吗?”

    我记得。那是差不多七年前的事情了,在离海岸一百英里左右的一座名叫柏树湾的村庄。一位名叫朱迪丝·佩奇的女士雇我跟踪她的丈夫。她丈夫一到周末总是不见踪影,所以她怀疑他在和别的女人约会。佩奇把我带到了柏树湾,在那里我陷入了一起凶险可怕的三重谋杀案。这起谋杀案涉及往昔岁月中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丹瑟尔二十年前写的一本平装版悬疑小说。尽管丹瑟尔没做错任何事情,那本小说却差点要了他的命。如果那天他不是怀抱美女、畅饮美酒庆贺自己最新完成的西部小说,而是待在自己的海滨小木屋里,那他必死无疑,因为那晚有人纵火烧了小木屋。

    “你没有重新补上自己损失的那些书籍杂志吗?”我问他。

    “没有。”

    “为什么?”

    “太麻烦了。”他说,“我以前总是收藏自己出版的大部分垃圾,但那场大火之后,就有点兴趣索然。”他耸了耸肩,“写出早期作品的那个家伙已经死了,不会回来了。”

    还是那个老丹瑟尔,我心想。愤世嫉俗、辛辣刻薄、充满自嘲,还有些自暴自弃。他曾经非常用心。读一读五十年代之前的汉尼根系列故事,你就能看出这一点,看出他曾经多么才华横溢、前途无量。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有一辈子那么久。在那之后发生了种种只有他自己才能理解的事情,让他变得越来越糟。

    如果说他现在还对什么事情用心的话,可能就是金钱和美酒。现在他看起来很清醒,但呼吸中仍有股淡淡的波本威士忌酒味,说明他午饭时喝了酒,也许下午茶时也喝了酒。他的面容带着所有喝过酒的标记:鼻头和脸颊泛红,肤色灰白,灰蓝色的眼珠充满疲惫,眼白上遍布血丝。他比我印象中至少瘦了十五磅,灰色头发也变得稀疏。他今年大概六十岁,而他看起来的的确确就是这个年纪——在他身上看得出每一个艰辛、不快的年头。

    我心中的想法一定流露在了脸上。丹瑟尔冲我撇了撇嘴,毫无幽默感地笑道:“可怜的老家伙,是吧?”

    “我说这话了吗?”

    “你不必说出来。”他又耸了耸肩,“所有的作家都是酒鬼,你知道。将要成为酒鬼、基本算是酒鬼、十足的酒鬼、彻头彻尾的酒鬼、改过自新的酒鬼,总之是其中一种。全都是酒鬼,我们他妈的每个人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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