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铜像纵火未遂事件”是这么回事。
两天前那个周六的早晨,我在事务所一边吃着早餐红豆面包,一边给华沙沙木沏咖啡。他总喜欢让我干这些事。我把他的红豆面包放到微波炉里加热,趁这个时间下楼去把仓库的百叶门打开。
结果下去一看,发现百叶门已经被打开了。
显而易见半夜有人进来过。仓库内侧用来压住百叶门的混凝土块被人放倒了。这个店刚开业不久,华沙沙木就把仓库百叶门的钥匙弄丢一了,所以他从附近捡回这个东西每晚从里面压住百叶门代替上锁。当然,这么做肯定是不能代替上锁的,只不过我们还是把这个行为叫做“上锁”。
发现有人闯入的痕迹之后,我立刻把华沙沙木叫了来。我们开始清点仓库里的货物。但是,怎么查也查不清楚,货物乎堆积如山,天晓得什么丢了什么没丢。在进行这种近似无意义的劳动的时候,我们突然意识到这个人侵者有可能并非为了偷盗而来。
——这肯定是纵火未遂——
华沙沙木断言。的确,仓库里留下了足以支持这一推断的证据。一捆烧掉一半的报纸,两根烧剩下的火柴残骸。说实话,看到这些东西谁都能明白出了什么事,幸好火势没有蔓延。烧了一半的报纸放在东西相对较少的角落。但是,报纸捆摆放的位置离那里的一座铜像的底座很近,结果那尊飞鸟展翅雕像的木制底座被烧得很惨。这个铜像已经有了买家,我在雕像底座上贴了一个写着“已售”的标签,但是这个标签也给烧没了。仓库里闻不到燃烧的焦煳味,所以那个人大概在我们上床不久就下手了。
华沙沙木长时间盯着这些新鲜的罪证,似乎正在试图把无数纷繁复杂的线索一一整理清楚。忽然,他抬起头,冒出这么一句:
——纵火的目的不是为了烧掉仓库,肯定是冲着这个铜像来的!——
嗯,估计就是这样,我想。
——所以才会把报纸放在这个地方点火。在这里既不用担心火势殃及到其他货物,又能确保铜像受损。——
——但是为什么要破坏这个铜像呢?——
——日暮君,这个我还要再想想。就差一步了,再前进一步就能将死对方了。——
“就差一步”是华沙沙木想不出点子时的口头禅,我十分清楚这一点。而且,这种事本来就应该交给专业人士去调查,于是我掏出手机想报警。然而,华沙沙木却一把抓住了我的手。
——日暮君,不能报警。——
华沙沙木缓缓地摇了摇头,视线投向仓库的一角。那里堆放着一些我们称为“禁果”的货物,包括家具、摆设、电子产品之类五花八门的东西。全是我们从垃圾回收站偷来的。店里的赤字状况持续了太久,所以华沙沙木认为搞一些进货成本为零的商品回来卖的话,至少可以使业绩的纯利润部分有所提高,所以我们就从各处的垃圾回收站搜罗了一些似乎尚可使用的东西,我把它们修好,准备当做商品出售。但后来我们知道了擅自捡垃圾出售可能会触犯法律,就放弃了这个办法。可是,我们又懒得把东西一一送回原处,所以就在那些东西上贴上“已售”的标签掩人耳目,并把它们都塞进不易被发现的仓库深处。
——有那些东西的话,我们就不能报警啊,日暮君。——
没办法,我只好放弃了。
——那么我们就靠自己的力量解决吧。——
——嗯。——
——从刚才开始,我的脑细胞们就一直叫嚣着:“快让我们动一动啊!快让我们动一动啊!”——
华沙沙木两眼灼灼发亮。
一个多星期前的某天早晨,华沙沙木从一个突然上门的男客人手里以六千五百日元的价格买下那个铜像。那时,我正在附近的住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