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话
“接下来,我要开始密室教程啦!”
十二月十四日星期六的正午,布尔博士稳坐事务所的安乐椅上如是说道,那双失眠的公牛眼眨个不停。不仅是我,基德和嫔克这对搭档亦被喊来了这个房间。许是工作繁忙的缘故,他们都是面带倦容,疲劳得像是彻夜登台的歌星。
布尔博士接着说道:“爱德华法规定的时间到了,这意味着我该破案了。但是,解开布朗宁勋爵的命案之前,我想先就‘密室’的问题略作说明,毕竟——”
布尔博士虔诚望向壁炉架上方,那里挂着一位身披黑色斗篷的绅士肖像。
“我希望继承先师菲尔博士的志向!眼下,本格派侦探眼看着便要消亡,甚至有了‘推理界空棘鱼’这种讽刺。所以,我要完美展现一下本格派的密室推理水准!”
布尔博士自我陶醉着,话音都变颤抖了。对此完全不感兴趣的朋克刑警们则听着日本制造的耳机,随音乐摇摆身体。
目光炯炯的布尔博士完全没有察觉大家的态度,自顾自开始了话题。
布尔博士的密室教程
要彻底解开克里斯朵夫·布朗宁勋爵被杀一案,我觉得有必要对‘密室杀人’这种不可能犯罪进行一些基础的介绍。
一八四一年,奥古斯都·杜邦这位天才侦探解决了“莫格街谋杀案”,这是侦探史上的第一个重要案件。自那之后,密室杀人这种最具魅力的问题就征服了所有侦探。布朗神父、赫尔克里·波洛、菲洛·万斯、埃勒里·奎因、法兰奇……几乎每一位名垂青史的侦探都跟“密室”有缘。而其中最著名的,当然便是我那位痴迷不可能犯罪的恩师——基甸·菲尔博士。他杰出的贡献确实值得大大介绍一番!
对密室的优秀研究,很早很早以前就出现了,譬如菲尔博士一九三五年借提出的密室讲义。后来,日本的作家兼学者江户川乱步亦以理论著作《幻影城》讨论了密室的分类问题。
鄙人自知才学有限,不敢高谈阔论,惹得各位反感。但若结合我个人的体悟来讲述前贤的成果,对密室分类予以简单介绍,想来总不会败了各位的兴致。
首先,如果只对“密室杀人”进行狭义的理解,则其组成要素便大致有这样三项:死者、凶手、无法进出的空间。嗯,如果硬要再加一项的话,凶器亦是重要的备选项。
这些要素里面,通常来说,空间是静态的——几乎所有的密室案件,都可由“死者”、“凶手”和相对不重要的“凶器”这三要素在案发时和“密闭空间”的关系来进行分类。换言之,只要搞清了这三要素各自的情况和整体搭配,基本上所有的密室案件都会随手解开。我说,你们跟得上不?
刚才,我使用的前提是“静态空间”,但现实中可不是没有那种该死的、邪恶的“动态空间”案例!然而,我们权当那是意外好了。虽然我很欣赏那种异想天开的诡计,但这次毕竟只是个基础教程,如果逐一讨论那些特例,肯定会变得混乱不堪。
确立了这样的基础概念之后,我们就可以谈到分类的问题啦。
首先是A类——出事时,凶手在屋子里面。
这看似顺理成章,其实却有着各种情况。无论如何,最常见的就是那些玩弄门窗的技俩。行凶之后,凶手一般都会从房间里出来,设法从外面操控门锁甚至内侧的插销,使用老虎钳和绳子让房间变成密闭状态。这种办法简直麻烦死了,我一点都不喜欢,根本就是小流氓抢金库的风格嘛,哈哈哈。总之,这是营造密室的最简单办法之一,凶手和侦探都会一下子想到。
比这个稍微高明些的手法是利用时间——凶手作案时同样要进房间,但会让人对“作案时间”有所误会,继而构成密室杀人。
这种情况的第一种手法,是让案件的时间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