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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作的袭击
    (山本安雄手记)

    城户似乎是在给我发过电报后不久被杀的,也就是八月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此后我曾打过电话给他,但都没人接听。听说他的几个客户也给他打过电话,也联系不上。另外,信箱里还留有十八日的晚报,这一点也能印证这个推测。

    我没有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的不在场证明。本来嘛,一个人对着书桌闷头写稿,上哪儿找人证明啊。公寓里有人在还好,可我前面也提过,其他住户都回老家过暑假去了。

    总而言之,情况对我很不利。

    我把实情毫无保留地告诉了荒井警部补,他却因此愈发坚信是我下的手。因为城户弄丢了重要的稿子,我怀恨在心,这成了我杀害城户的动机。

    荒井警部补肯定觉得现在只差临门一脚了。一顿枪炮棍棒轮番上阵,只等我最终撑不住招认。

    我心乱如麻。唉,到底该怎么办呢?

    眼下我还想不出能打破困境的办法。

    距离推理月刊新人奖的截稿日只有两天了!

    今天是来到巢鸭警署的第三天。

    早上我忽然想到一件很要紧的事,如果被警察知晓,定会进一步加深对我的怀疑。那很可能是条重要线索,是解开案件谜团的关键,但同时也是足以定我罪的重要证据。我想说却又不敢说,内心矛盾不已。看到我心烦意乱的模样,荒井警部补似乎更加信心十足了。

    “想好没有?早说早轻松。”

    “你也有值得同情的地方,我很体谅你父母的心情……”

    还是老招数,蜜糖加铁棒,软硬兼施。

    我不理会他的唠叨,闭上眼睛,专心分析案情。我必须尽快找出真凶,早日恢复自由。一个立志要当推理小说家的人,如果连这种简单的案子都破不了,怎么好意思?

    我发现的重要事实是,城户的死法竟与我小说中的情节不谋而合。《幻影女郎》的主角为向“幻影女郎”复仇,将她溺死在浴缸中。这与城户的死多么相似啊!

    现实中也确实发生过类似案件——英国的“新娘溺死案”。一个名为乔治·J·史密斯的男子为骗得巨额保险,将妻子溺死在浴缸里,再伪装成意外事故。他先后结过很多次婚,用同种方法害死了所有妻子,可谓屡试不爽。他的手法很简单,就是趁妻子在浴缸中泡澡时,突然拉起她的双脚,任其溺死。

    我就是从这起真实案件中得到了启发,在《幻影女郎》中写出同样的诡计。但这并非小说的核心诡计,只是用来增强悬疑色彩的调味料。

    仔细想来,城户的死法与此案十分相似,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城户的后脑有遭受重击的痕迹。不过这次案犯要杀的不是“新娘”,而是身强体壮的年轻男子,自然会想到先把被害者打昏,再沉到浴缸里。

    知道这一犯罪手段的,除了《幻影女郎》的作者,就是读过这部小说的人。换句话说,只有我和城户。

    不对,等等,搞不好还有其他人——

    捡到稿子的人。

    想到这一点的我不禁愕然。没错,此人定是凶手无疑。我被困在警署的这段时间里,那个男人(或女人)只怕正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闲晃呢。不可原谅!

    可他为什么要杀害城户,我还是想不通。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荒井警部补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起头,只见他投来期待的目光。

    “没什么。”

    我摇摇头,心里思忖着若是将想到的线索告诉警方,会有什么后果。就算我坦率道出事实,警部补也不会相信我。他准会朝我大喝一声:“捡到稿子的人为什么要杀人?这种荒唐事谁信啊?”事实上,就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件事着实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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