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Z与子弹
手每次只开一、两枪,这些弹孔是在一星期之内,连续打出来的,你看会不会是这样?”
“分几天打也一样。你想想,比利,这么做,暴露的可能性反而更大。而且这种可能,丹特已经否认过了,他亲耳听见,当时枪声是连续的,在五分钟内,接连听见几声‘砰’、‘砰’、‘砰’ ……的枪响,就像在放鞭炮一样。所以,这也是不可能的。”
比利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静静地一边听着,一边点着头。
“还有一个理由,是发射子弹的数量,我对十二枪这个数字很感兴趣。比利,你开过枪没有?知道美国最常见的九毫米自动手枪是哪种吗?……应该是史密斯-韦森式的吧。”
“不错。”
“史密斯-韦森式九毫米手枪,也分好几种型号,其中最常见的,是能装填十二发子弹的那一种,如果把这种枪的弹夹压到最满,甚至可以装入十三发子弹。但是,通常人们只装十二发。你不认为这次枪击,是一次把子弹全部打光了吗?”
“转轮式手枪,可以一次装六发,也可能枪手打完了,又装了一回子弹再打吧。就是说,第一次打了六发子弹,第二次再装上六发,一共打了十二发。”
“比利,你别忘了,口径九毫米的转轮手枪,还没有出现过呢!”
比利只好妥协了。
“那好,御手洗,如果一切就像你推测的那样,这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这把能打十二发子弹的自动手枪,现在正拿在某个人的手里,他出于恶作剧的心理,朝马路对面墙上的字母开枪,而时间还是大白天,这是正常人的做法吗?……即使他开枪了,也不至于要把弹夹全部打空吧。而且,这儿也不是什么贫民窟,而是繁华街道上的高级公寓楼,多打几枪,就会惊动警察的;如果他不想让警察知道的话,一般只会开两、三枪。”
“但是,洁,这个人已经那么做了。”
“对啊,所以我才断定,这是一起大案。”御手洗洁兴致勃勃地声明着。
“我还是不明白,如果是案件,那怎么没人报警呢?”
“你说得对,这也出乎枪手的意料之外,我认为开枪的人,正是想把警察招来,这样推测才符合实际嘛!”
听到御手洗洁这么说,比利又陷入了沉思。
“你说得也许有道理,但实际上,不是什么事,也没发生吗?”
“说得好,比利。”御手洗洁回答,“警察之所以没有来,是因为邻居们、以及这家扎考拖车公司的人,谁都没给警察打电话,注意到这件事的,只有哈佛大学的报纸了。”
“不过,御手洗先生,如果按照你说的那样,开枪的目的,是把警察叫来,那么他——不,她的可能性也很大一一为什么不接着开枪呢?……这样总能惊动谁,把警察叫来吧。”
“你是说不停地开上一百枪,两百枪吗?”
“我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我可不这么看。开枪的人要是有这种条件,那还不如自己打电话报警呢。”
听见御手洗洁这么说,比利的眼珠都瞪大了。
“你在说什么啊,御手洗?……我的天,你究竞是怎么想的?”
“我是说,这件事,表面看起来像个游戏,正因为如此,我后面的话,才更重要。听我说,比利,开枪杀人是件最不费力的事了,你同意吗?”
“这倒是的。确实有人这么认为。”
“只要坐在沙发上,一扣扳机就完事大吉。子弹呼啸着飞过去,对方马上就会倒下了。开枪杀人,本身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你以为开的那些枪,是要杀掉谁吗?……”比利惊道,“可它们只不过是瞄着对面二层的墙打的,并没有想把谁杀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