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井坂再度点头道:“不错,只是单纯的诡计。抱著武丸上楼,便是欲施此计。”
“武丸?”松夫的脖子更歪了。
“利用武丸来施计?”
“正是,武丸的任务是:把凶器带离现场。在执行计画之前,因怕它会到处乱跑,所以大概是把他关在壁橱内吧。”
“武丸竟……”
“据我推测,具体的做法大概是这样:先把刀片绑在一根细而结实的线上,也可用胶带或强力胶黏住。那线的另一端就绑在武丸的项圈上。绑妥之後,笹枝就刎颈而亡。武丸见鲜血狂喷,吓得欲往外奔逃,但因房门紧锁,无法跑到走廊,於是只好从那打开的窗户逃出去。绑在线上的刀片也就被武丸带出窗外。榻米和窗框上的血迹,便是那刀片被拖出去时留下的。
“笹枝的想法是:若现场找不到凶器,那警方定会判断她是遭人杀害的。她平素喜读推理小说,或许曾在柯南道尔、班达因或艾勒里昆恩的名作中,看过同类诡计,於是加以改造变形,进而定下此计。”
“但、但是……”松夫又打岔。
“武丸的项圈上,既无凶器也无丝线,怎会……”
“那也是笹枝所动的手术。”井坂答得很乾脆,毫不犹豫。“她只要在那丝线和项圈之间再接上一物即可。譬如说,将卫生纸搓成一条纸捻,把纸捻绑在项圈上,再将丝线绑在那纸捻上。
“在此必须考虑到武丸那种不像猫的习性。它喜欢泡水,常跳到庭院中的池塘里戏水,据说那样做可以纡解它的精神压力……不是吗?
“既然如此,当武丸目睹笹枝自戕之惨状後,因鲜血狂喷,它吓得逃出窗外,这时它会如何呢?很可能就会直奔池塘,跳入水中吧?这种想法极可能是对的。笹枝应当也是如此预料。若跳进池塘,则那纸捻就会迅速溶解烂掉,於是丝腺脱离项圈,那刀片便永沉地底——她的巧计就是如此安排的。”
“照你这么说,若大搜池底,即可找到凶器,是吗?”
“大概不会错。若真找到,即成重要证据。不过我想,刀片之上可能验不出指纹,因为笹枝随时都戴著塑胶手套。”井坂往沙发椅背上三异,轻抚髭须。
“就这样,笹枝遂行了她那‘伪装成他杀的自杀’。若警方若中计,必将此案视为单纯的‘强盗杀人’,而大张警网,去搜捕那根本不存在的凶手。然而事出意料,在关键时刻,竟然出现了一个她并未计算在内的人物,那就是内人轻子。
“现场那扇窗户开著,一来是要让武丸有路可逃,二来是欲掩人耳目,让警方以为凶手是从那里逃走的。不料轻子竟一直在对面监视,结果形成了‘意料之外的密室状态’。轻子坚称‘无任何人进出阳台’,此言虽不假,却有一要事遗漏未说,那就是武丸的行动。武丸曾从那窗子跳出来,轻子当然看见了,但因那只不过是一只小猫,她认为不值一提,所以也没有特地说出来。另外也可能是:小猫原本就是她视觉上的盲点,所以她‘视若无睹’,即使看见了,也是‘视而不见’
。”
井坂仍继续说明,但我绫辻行人在此必须插嘴。我是这“解决篇”的记述者,必须向各位读者解释一下。
正如以上所述,福田笹枝乃是自行了断而非遭人杀害,但在本作品的“问题篇”当中,曾多次使用“杀人”、“遇害”
、“凶杀”等字眼来指称此案。这些词语都是指“他杀”而言,并不包含“自杀”在内,此乃正统推理小说的基本规定之一。所以,可能会有许多读者认为:在旁白文字中以这些字眼记述,是“不公平”的。
但这纯粹是误解。请各位读者仔细回想一下,我在读完那“井坂南哲以小说文体写下的‘命案’发生经过”之後,对井坂阐释的“正统推理小